(本报记者刘乾坤北京报道) 国务院近期批准了对原有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的方案。这一方案所涉优惠政策多达43项。北京的财税专家说,中国入世在即,这次税制方面所做的调整预示着更大规模税改的前兆。要与国际惯例接轨
入世对税制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国民待遇、反补贴和统一性等五个方面与国际接轨。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孙钢研究员介绍,目前,我国最惠国待遇方面
15%的平均税率已基本上达到了入门的要求,问题在其它四个方面;尤其反补贴优惠,外商认为它是针对个别行业、个别企业,不具有普遍性对此,他们表示强烈的不满。这也是最近几年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特别多的原因之一。
会哭的孩子吃奶多。这些优惠政策与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密不可分。这已成为当前改革的巨大阻力。另外,很长一段时间里,很多行业过分强调国产化率,其对国外零部件的歧视自然是题中之意。这种歧视的代价就是养了一大批效益并不好的国有小企业和牺牲真正优质的零部件和技术。最近已有多家汽车企业宣布实行全球采购,表明企业已经开始突破传统的政策限制。
观察家说,税收政策不再代替不分国别、不分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认识上的障碍业已不成问题。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统一已经列入了议事日程,据悉,国税总局已经完成方案,年底或明年初即可推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孙钢研究员说,“内外税制的统一议了多年了,平等竞争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解决计税工资这样的细节。”
中国的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一直受到总额度限制,对超出总额度的部分再行征税结果是带来了平均主义。企业的感受是,发工资应属于企业的自主权范围,“防止乱发”显然已经没有实质意义了,况且还有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调节。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最后向国内企业33%的统一,还是向外资企业15%甚至更低的税率统一,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一个折衷方案:25%。增加税收透明度
增加征税透明度也是此番改革的重要内容。据了解,我国现有的20多个税种当中,只有两部实体法,既没有基本法,也没有程序法,而且条例也只有两部,其他的全部是暂行办法或条例,更多的是内部文件,纳税人谈不上有知情权、申诉权和减免请求权。
4月底,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立法程序所需三读的《税收征管法》将弥补税收征管中透明度太低的不足。加强征管刻不容缓
国内经济界早已出现了“减税”的呼声。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主任马海涛博士分析说,“各国都面临着在税率、税收及生产之间的拉弗曲线找均衡的难题。”按照拉弗曲线,税收的增长会在“倒U”顶时,产生对生产的抑制作用。马认为,“深层的原因,那就是征税本位主义。”
但从政府角度来说,更愿意强调加强征管。对此,研究人士并不表示反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说,“中国税收中的问题最急的是怎样加强征管。”
马海涛也同意这一判断。他认为中国的税收征管重征轻管的特征很明显。
马海涛认为,目前在征、管、稽的分工、制衡方面有一些进步,但问题仍然很多。最突出的是执法刚性不够,存在巨大的寻租空间。所以企业界一听加强征管就感到税收压力增大。加强征管的真正目的是尽量减少寻租的空间,加强稽查和管理税务行政人员的素质固然亟待提高,纳税人的主体意识也要加强,而不是普遍存在的作假账、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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