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单羽青杜登彬4月4日北京报道 今天,在东直门外不起眼的金健饭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举办了第一期董事、监事培训班。和一年前繁华热闹的债转股协议签署新闻发布会不同,此次事关债转股前景的培训班非但不事声张,而且极为简朴。
上午,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管理部主任高冠江博士作了《依法参与管理,确保信达权益——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管理体制》的主题发言。他说,“今年除了继续加快
完成各项债转股的后续工作外,要向建立起规范的股权管理体系转变,要逐步建立起有资产管理公司特色的股权管理工作的业务流程和规范制度。对已完成登记注册的转股企业,要把工作重点转到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上来。要认真督促帮助转股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转换经营机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高冠江坦陈,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管理是一个崭新的课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负有特殊使命的特殊金融机构,除了化解金融风险,最大限度回收资产外,还负有帮助债转股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走出困境的任务;二是资产管理公司只是阶段性持股,最终是要从企业退出的,而如何退出也是从来没有过的新问题;三是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管理不同于过去传统的管理体制,如何同现有的管理体制衔接和协调,解决实际中的各种问题也显得非常重要。
高冠江提出,资产管理公司参与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四:
积极参与管理。这包含两层意思:一、必须积极参与而不是消极回避管理,必须正常行使而不是放弃股东的权力。同时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问题,促使企业改变机制;二、资产管理公司是间接而不是直接参与管理,是通过帮助和督促转股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是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是通过董事会解聘和聘任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来控制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是通过监事会来监督企业财务、经营管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等等间接方式来达到参与管理的目的,而不是派驻实职管理人员,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依法合规开展业务。这也包含两层意思:一、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股东的法人行为、作为选派到企业的董事、监事的自然人行为要合乎规范,不能违法违规。二、作为股东代表,作为董事、监事,要帮助和督促转股企业的行为和运作程序合乎规范,要坚决地制止和有效地防范企业法人、经营者违法违规的行为。
保障公司权益。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中自身权益的保障是通过对企业的必要控制来实现的。这种控制又是通过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的经营计划等来激励和约束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通过董事会解聘和聘任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通过监事会对公司重大财务活动实施监督来实现的。
股权处置价值最大化。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是要退出的,股权处置包括协议转让、股权置换(股权或资产)、股份回购、抵押融资、股权资产证券化、破产清算等多种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处置,都应充分利用国家法律和政策赋予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优势,力争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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