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不对中小企业进行制度性改革,用不了多久,国有中小企业的“家底”将不复存在。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孝感市委书记张昌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必须充分认识到,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成效是初步的和阶段性的,要保证中小企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继续做好10个方面的工作。
一、必须统一对改革目标的认识。要加大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对租赁、承包经营等过渡形式进行比较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
二、必须妥善解决改革遗留的突出问题。首要的是解决好人的问题。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后已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必须解除企业职工的国有身份。对历史欠账较多的企业职工,必须予以一次性适当补偿。对没有进行一次性补偿,三年以后出“中心”的国企职工,不能简单地推向社会。其次,要解决企业的债务问题。对历史形成的负资产和不良资产所对应的债务,必须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提出有效途径和办法予以化解。
三、必须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坚决撤消企业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解除历史形成的根深蒂固的企业与部门的隶属关系。
四、必须对中型骨干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小型企业一般不宜改组成为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中型骨干企业,必须在实现资产资本化、产权人格化、股权多元化的前提下,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利于小(相对地小)中见大,发展壮大。
五、必须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政府既要把它们推向市场,又要加大扶持力度,促其提高自身素质。在不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运用引导和服务的办法,在人才培养、技术进步、资金融通、市场开发、信息咨询等方面予以扶持。
六、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类要素市场,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必须加快建立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技术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的建设,提高其利用市场的能力。
七、必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放开经营范围,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要降低注册标准,实行登记制。要公平税负,制止“三乱”行为。在市场准入、市场规范、市场仲裁、市场服务、市场执法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
八、必须拓宽融资渠道,开放资本市场。必须放开中小企业在证券市场的进入,尽快开通股票二板市场。在区域性股票市场暂不具备开放条件的现阶段,应建立健全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允许中小企业产权流动和股权转让。还要在央行及地方分支机构的支持和监管下,国家商业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可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保证中小企业有效的资金需求。
九、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都有赖于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关键是要拓宽和落实社保资金来源。通过国家和地方财政稳定地增加一部分,原企业欠交的,用国有资产补交一部分,个人按规定负担一部分,新的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一部分等渠道提高中小企业社保资金的充实率,保证新老职工不间断地参加保险,从而建立门类齐全、规范运作、社会化发放的社会保障体系。
十、必须加强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通过行业规划和管理,实现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协调发展,形成分工合理、总量平衡的社会化大生产,促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优”的发展道路。 (记者倪连存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