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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3月07日 14:56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冀文海北京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秘书长邱国义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致公党中央组织的专题调研组经过深入调查和研讨认为,去年以来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实行的费税改革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护农民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试点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税负欠公平,农民负担由地少的向地多的农户转移。城镇郊区农民一般只有一二分地,甚至没有地,而有的偏僻边远的地方人均3亩多地,他们之间的农业税负相差很大,但他们对负担的承受力却成反向对比。 二是计税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如某些省确定的50公斤粮食计税价格与市场价的差价为16元。 三是计税土地面积账实不符。核定的计税面积大于实际承包面积,多出来的面积,许多乡村就往农户头上平摊,农民不满意。 四是乡级财政收入减少。安徽全省平均每个乡镇减少收入约90万元,有的减收幅度高达44.23%,相当一部分乡镇难以维持正常运转。 五是村级减收幅度更大,相当一部分村级机构难以支撑。安徽省平均减少近40%;山东省肥城县减少幅度高达68.2%,连村组干部补贴工资也发不出了。 六是计税农田上的农业特产税无法据实征收。因为其种植面积、销售量、销售价都是变数。建立计税农田农特产品档案,也无法操作。 七是未能建立起乡镇财政增长的机制。多数乡镇的财政收入主要是依靠农业税,而农业税要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不变,就使不断增长的财政支出很难应付。至于各乡镇负债几百万元和拖欠工资更是难以偿还,农村教育及公益事业都受到影响。 邱国义说,以上各种问题,有的是可以预见的,有的难以预见;有的是客观存在的矛盾,也有的是工作上一时难以解决的。我们不能以此否认税费改革的意义,而应从总体上认识这些改革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地进行更深入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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