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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2月28日 10:34 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章韧 通讯员杨城) 在昨天召开的“新千年广东经济运行情况与展望”高级论坛上,中国创业板市场研究会会长、我国二板市场上市实施政策制定主要参与人之一王国刚博士就自然人股东出售股份、民企创业板上市是否将扩大“贫富两极分化”以及发行前注册资本数量等非议甚多的热点问题做了阐述。 民营企业不想“解套” 由于创业板市场改变了A股市场发起人股份不可流通的状况,实行股份全流通,因此一些人认为,在股份锁定期之后,民营企业的自然人股东就会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卖出,既获得巨额收益又逃避继续经营企业的风险,从而给创业板市场的运行及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 对此,王国刚明确指出,这是不客观的。王称,民企持有的大部分股份在一定时期内不可能卖出。其理由为,目前不少民营企业股东公司每年有几百万元或几千万元税后利润,足以满足家中各方面的消费,因而无需用售股资金来满足个人消费;其次,民企在当今投资资金充裕而投资项目难寻的条件下,无需通过出售上上市公司原始股来加入投资竞争。 王认为,一部分民营企业家对在创业板上市存在相当大的顾虑,主要是因为担心被“收购”,对于他们来说,即便是得到了钱,但没了事业,也将无所事事。而另一部分民营企业家则担心控制权旁落,公司进一步发展也将难以按照他们预期的轨道展开。 “抑富”行不通 对于一些人认为,一旦民营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同时自然人持有的股份又可流通,民营企业家将通过出售股份而获得巨额资金,由此将导致“贫富两级分化”的问题,王博士认为,自然人在创业板市场出售股份,并不会造成“贫富两极分化”,至多引致富裕程度的差距扩大,这种扩大,将有利于激励高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及社会各方面人才致富欲望的支持下积极努力地创业,创造愈益增多的国民财富。 至于有人提出有限制民营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及限制自然人股份在创业板流通的观点,王博士认为,通过“抑富”不能达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的,由于民营经济已占我国GDP的半壁江山,强制性“抑富”将只能严重影响人们生活整体水平的提高,限制民营经济发展。 注册资本应以1000万为宜 为了“改善”民营企业股权结构,也为了防止民营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后因股盘过小而“热炒”,一些人主张,将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股盘发行前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改为2000万元,以此为创业投资公司及其它法人机构入股留下注册资本空间。 王国刚用了十分生动的例子对此进行了否定:由于净资产折股中股本增大并不增加公司销售额和税后利润,因此,追求股本增大缺乏实际意义,却可能导致股票市价较低及在负债相同时公司资产总额明显减少等情况。 而对于创业投资公司在民企上市前入股注册资本,王博士认为,其真实目的很可能不是为了支持企业的发展,而是为了获取高额回报。由此,他建议,企业在股票发行前的注册资本应以1000万元为宜,如若具体企业需要引入资本,可由其自主选择,但不应硬性规定达到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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