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2月27日 14:35 南方网
要解决好西部金融发展中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改变固有观念,挖掘现有政策的潜质,用好用足现有的金融政策(其中关键是用足,即货币当局和监管者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可以尝试用来推动金融业发展)。其次是要积极争取适合西部的政策试点,获取金融发展的比较优势。近年来,拟议不少新的金融政策,其中不乏适合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特点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应当积极争取这些政策在西部展开试点工作: 1.存款保险制度。国有商业银行的补充角色,在西部更多是由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来担当,但它们势单力薄,资产状况低下,亏损严重,让中央银行的基层分支机构忙于四处充当消防员。因此在西部进行存款保险制度的试点极具现实意义,除了能起到保支付、保稳定作用外,还能使中央银行有更多精力专注于履行自身职能,促进经济金融的平稳发展。 2.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金融机构筹资的最有效和根本的办法是实行股份改造,上市筹资,西部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可以作为上市优先之选。西部的金融机构由于历来的政策性业务导致其资产质量低下,风险资产与核心资本的比例显然比其它地区要高得多,急需通过增加资本金来降低这一比率,这也是对西部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为政策性业务付出成本的一种补偿。 3.金融业税收政策的调整。1997年1月起金融业营业税由5%提高到8%,过高的营业税使银行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西部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较东部地区普遍,银行不良贷款和应收利息急剧上升,而所得税税率从55%降到33%对于盈利微乎其微的国有银行也是杯水车薪。因此在对金融业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时,西部应当被首先考虑。(21世纪经济报道/童梦)
|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