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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1月10日 17:23 羊城晚报
最近几天,广州一些部门出台的一纸公文弄得工商界怨声载道。这一《关于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后住宅一律不得用作商业用途。大量在住宅办公的工商企业颇有怨言,也颇为纳闷:干吗政府部门老是在市场的准入门槛上大作文章? 为何实行此规定? 规划部门有人称,是为了增加税收,因为商用房和住宅房的验收标准不同,征收的房产税前者要高于后者。为了一时增加税收甚至只是为了方便征税,就可以损害企业的利益,结果是伤了下蛋的母鸡,税收未必能多收。 国土房管部门有人称,是为了解决过剩空置写字楼的问题。写字楼过剩到底是谁的错?如果写字楼当初是发展商决定建筑的,只能责怪自己没眼光;如果是政府部门规划的,那政府部门也要负很大责任。但这些都与好好呆在住宅里办公的企业没半点关系。 工商部门有人称,是为了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但令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有些公司在租金贵一点的写字楼办公,有些公司在便宜一点的住宅楼办公就不公平了?市场公平的第一要义难道不是,企业有选择的自由,包括选择低成本和高效率的途径的自由吗? 还有人为老百姓着想,说是为了居住区的安宁。如果在住宅办公,确实影响周围人的生活而又没有付出合理的补偿,是要受惩罚制约的,甚至可以打官司解决,但那是办公之后,而不是在市场准入上一开始就非推定别人作恶不可。 年前参加人大的会议,不少代表提批评意见:现在政府部门出台规章制度,还是从方便自己工作的角度出发,而没有从市场经济的原则出发。这便是例证之一。(吴延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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