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岁尾,贸易战频频展开。去年11月初,中国6大钢铁公司被美国列入反倾销黑名单;去年12月,中国向日韩钢板征收反倾销税;去年12月15日,欧盟又在反倾销上和中国“没完没了”,对中国出口的焦炭下手;去年12月20日,中国外经贸部开始对自英、美、荷兰等国进口的二氯甲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反倾销虽然早已不是个陌生的名词,但这么集中地在岁尾出现,还是让人始料不及。
近来,中外双方出人意料地形成了力量悬殊的“对攻”。加上此前中国企业应诉增多,龙年被人欣喜地冠以“反倾销应诉年”的光环。但令人深思的是,双方如此频繁地提起反倾销,是巧合还是另有深意?
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会长薛荣久认为,事实上,反倾销一直都有,美国和欧盟也经常为此打成一团。他说:“改革开放前,国外向中国提出的反倾销诉讼大约有400多起,中国企业提出的反倾销诉讼迄今却只有五六起。五六起与400多起相比,虽然对比悬殊,但意义重大,它表明中国的企业正在拿起反倾销的武器。”
据保守估计,20年来,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给我国造成的损失累计约为100亿美元。薛荣久说,中国在国际反倾销诉讼中一直处在被动地位,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一直被挡在世贸组织的大门外。众所周知,国外诉中国反倾销中含有一定的歧视性因素。中国一直被美国和欧盟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国企业的生产成本往往不被考虑。只要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的第三国,就据此算出中国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产品的倾销幅度。这是诸多中国企业坐上被告席的原因。“如果说现在是双方打架没有裁判的话,入世后,则会因第三方的介入,而提高裁决的公正性。中国将可以向世贸组织申诉,由世贸组织派调查组调查”。
但把希望全然寄托在世贸组织身上显然不切实际。据悉,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法对中国产品仍然适用,美国用来判断中国产品是否倾销的办法(即第三国参照)保持不变。因而从长远来看,入世后,中国企业面临的反倾销诉讼不是减少,而是增多。在日前召开的首届民营企业交易会上,经济学家海闻指出,入世后中国的国企如果不迅速改制的话,势必面临更多的反倾销诉讼。薛荣久认为,眼下被提起反倾销的企业主要是国企,但随着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的增强,民营企业成为被告的势必越来越多,因而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反倾销权利是企业的共同课题。
反倾销在中国是一个黑色的符号,甚至被看作外贸企业的头号敌人。不容否认的是,入世将使得反倾销更深地进入中国社会。客观分析,作为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反倾销对国内许多企业而言是一本刚刚翻开的书。因此,当务之急是成立企业协会、行业协会,以集体的力量、智慧与反倾销周旋。
但不管怎样,去年年底的一系列贸易战给不少中国企业上了生动的一课。
2000年中国反倾销案一览表
2000年4月13日,外经贸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开始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2000月8月25日,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薄膜的反倾销调查作出最终裁定。
2000年9月11日,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对原产于俄罗斯的进口冷轧硅钢片作出最终裁定,对以上两种进口产品分别征收为期5年的不同幅度的反倾销税。
2000年11月23日,外经贸部发出公告,对原产于日本、德国和美国的进口丙烯酸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2000年12月8日,外经贸部决定对来自日本、德国和美国的丙烯酸酯反倾销案调查期限延长为18个月。
2000年12月18日,外经贸部发布2000年第1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征收反倾销税。
2000年12月20日,外经贸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法国、德国和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正式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报记者潘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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