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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经济50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15:07 《财经时报》 吴敬琏

  吴敬琏

  1949年到1999年,整整半个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

  作为经济学家,我更愿意在回首50年之际,将我们对于经济改革的认识与实践作为认知的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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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毕竟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鉴往知来,可以更多地理解改革使命,坚定改革信念,循50年探索出来的改革之路走向未来。

  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和行政性分权的改革

  中国共产党在取得革命胜利以前的政治和经济纲领,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毛泽东在建国前已经把这一点谈得很明确,即“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并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建立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社经营三者组成的混合经济。

  新民主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这使中国在短短的3年里就医治了战争的创伤,进入迅速发展的轨道。

  可是,在中国经济的恢复时期于1952年结束以后,指导思想开始发生重大的变化,即从建设新民主主义经济转向加快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求以三个五年计划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建立以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为惟一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

  和苏联发生的情况相类似,中国加快社会主义改造也从农业开始。在中国经济的恢复时期,由于实行了土地改革,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高涨,粮食和棉花的产量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但是,相对于迅猛增长的工业化需求,国家仍然感到掌握的粮食、棉花不足,于是决定向农民征购余粮和棉花。

  1952年10月,国家宣布从是年12月起在全国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即“统购统销”,把全部余粮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掌握到国家手中。在存在成千上万的独立农户的条件下,要实现这一点难度很大。由于统购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格,政府的征购往往受到农民的抵抗。因此在1954年,城乡都曾经出现粮食风潮,“家家谈粮食,人人说统购”。这使毛泽东在1955年提出加快农业合作化。他发动了批判农业合作化问题上“小脚女人”的运动,并在1956年铲除了土地私有制,实现了合作化。1958年进一步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在合作化和公社化的条件下,分散的个体农民被编进了纪律严明的队伍,粮食掌握在合作社和公社干部手里,不愁农民不交售。

  个体农民的消失,使私人工商业也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由新民主主义急速转向社会主义,对于多数人,包括执政党的高级干部来说,是没有思想准备的。而其之所以能够在短短的一两年中顺利实现,是因为当时在理论上,认为仿效苏联的榜样废除市场制度,建立以高度集中的行政协调为特征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天经地义;在政治上,为了对抗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可能的干预和侵略,选择了集中动员和配置资源的制度安排,以便把有限的资源运用到以军事工业为核心的重化工业中去;在战略思想上,中国在承受过百余年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屈辱之后,从领导人到普通群众,普遍怀有赶超西方发达国家的强烈愿望,从而制定了高强度赶超的发展战略。此外,中国长时期是一个小农充斥的国家,“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形成了牢固的历史传统。解放以后,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崇高威望的基础上,建立了在自己领导下的全能主义政府。这是中国能够在短短几年内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施行计划经济制度的政治基础。

  为了实现快速赶超的目标,中国通过短短一年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在1956年实现了对个体农业和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几乎消灭了一切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使以国有制和准国有的集体所有制为主要形式的公有制成为国民经济的惟一基础。在这一基础上,全面建立了苏联式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

  高度集权的行政社会主义体制50年代中期刚刚在全国全面建立,就遭到众多的批评。1956年秋季和1957年春季,正是毛泽东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期,政治环境比较宽松,学术讨论相当活跃,一些经济学家对计划经济模式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其中一位著名的代表人物是当时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的孙冶方。而当时对问题看得最深刻的,则是在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工作的经济学家顾准。他在1956年就指出,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是废除了市场制度;应当让市场力量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遗憾的是,这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依然拘泥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偏狭见解的大多数经济学家的注意。不久以后,顾准被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他的学术观点就更被断定为异端邪说,从此湮没无闻了。

  1956年初,中国领导人为准备预定在1956年8月举行的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第一个五年计划前几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在总结时发现,50年代中期建立起来的这一套经济体制,虽然能够发挥命令经济的优越性,但也有不少缺陷需要消除。当时对传统体制弊病的认识,集中地反映在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的讲话——《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认为,这一体制的弊病主要在于“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管得过多,统得过死。因此,改革现有体制的根本措施在于向下级政府和企业下放权力。毛泽东提出的这一方针长期左右着中国的经济改革。在它的指导下,1958年开始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立后的第一次经济改革。

  这次改革之初,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曾得到普遍的重视。1956年末、1957年初,根据中共“八大”精神、由国家经济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的“全国经济管理体制调查”中,向企业下放决策权的呼声占据了主导地位。但1957年“反右派”运动之后,“企业自治”和“物质刺激”都被看作是“修正主义倾向”而受到指摘,从此在改革中不再被强调,而把重点放到了在各级行政机关之间划分权力和利益上,形成了“行政性分权”的改革思路。

  1957年9月,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的基本内容,是发动“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跃进运动”和开始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来为跃进运动准备体制基础”。在会上,陈云作了《关于改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和农业增产问题的报告》;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和《关于改进财政体制和地方对财政管理权限的规定(草案)》。这三个文件于11月经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并公布,总的精神是把一部分工业管理、商业管理和财政管理的权力下放给地方行政机关,以便“进一步发挥地方和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完成国家统一计划。”从此,“体制改革”就被定义为“体制下放”。  

  行政性分权的反复实验

  根据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精神,1958年全面实施了体制下放计划。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在命令经济的框架下把配置经济资源的权力下放给各级地方政府。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改进计划管理体制的规定》中确定,将原来由国家计委统一平衡、逐级下达的计划管理制度改变为“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的、专业部门和地区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即地区为主、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和进行平衡的制度。中共中央规定,地方政府可以对本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指标进行调整;可以对本地区内的建设规模、建设项目、投资使用等进行统筹安排;对本地区内的物资可以调剂使用;对重要产品的超产部分,一般地可以按照一定分成比例自行支配使用。至于各种资源的计划配置权力下放,则包括这样几点:

  (1)下放对国有企业的管辖权。中共中央于1958年6月2日决定对中央所属企业进行下放,要求各部门在6月15日以前下放完毕。除极少数重要的、特殊的和试验性的企业仍归中央继续管理外,其余原来由中央各部门管理的工业和非工业企业下放给地方政府管理。(2)下放计划管理权。与企业下放相适应,进行了以“下放物权”为中心的物资分配体制变革,大大减少由国家计委统一分配和由各部管理的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对保留下来的统配、部管物资,也由过去的中央“统筹统支”改为“地区平衡,差额调拨”。(3)下放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权、投资和信贷管理权。(4)下放财政权和税收权。(5)下放劳动管理权。

  这样,在中国的官方词汇中,“体制下放”就成为“体制改革”的同意语。在1958年的改革中,除了向地方政府放权让利,也采取了一些向企业放权让利的措施。

  在这一轮改革中,农村发生了与国营工商业体制相反方向的运动:后者的变革方向是放权让利,前者却是将原来只有15到20户规模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归并为“大社”,并于1958年夏秋之交建立起“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在保持命令经济行政协调的总框架不变的条件下,层层分权的行政社会主义体制和农村的人民公社一起,形成了“大跃进”的组织基础。这是1958年中国经济生活陷于混乱的重要成因。

  从1959年末开始,中国政府为克服“大跃进”造成的严重经济困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财政、信贷和企业管辖权等方面实行重新集中化,要求建立比1950年统一财经时“更严更紧”的体制。开始时由于“反右倾”的干扰和没有触及行政性分权体制,因而收效甚微。

  1962年1月召开了“七千人大会”,统一了加强集中制和“全国一盘棋”的思路。随后作出了加强计划纪律的“十项规定”和一系列收回原来下放了的权力的决定,下放给地方管理的企业大多回到中央由部门管理。对金融、财政和统计实行中央的垂直领导。在这套高度集中的体制建立起来以后,经济调整便雷厉风行、令行禁止地贯彻下去。只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就渡过了1962年初最困难的阶段,到1963年经济大体上得到恢复。不过这时人们在庆幸经济秩序恢复的同时,发现集中计划经济的所有弊病都又卷土重来,于是酝酿再次改革。

  1959年以来,农村的调整再度以相反方向进行。由于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农业上已出现灾难性的后果。1959年的谷物产量下降了15%,1960年又降了10%,并引起了成千万人因饥饿而死亡。这样,农业就成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受伤害最深的部门,它的合法性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怀疑。形势迫使国家在原来政策基础上后退。

  1959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郑州会议决定把公社改为以生产队(其规模相当于高级社,1961年3月以后改称生产大队)所有制为基础的体制,实行队为基础、分级管理的办法。同年秋季重新开放农村集市,1960年夏天又恢复了自留地,解散了公共食堂。1960年11月,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人民公社应当建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确定以生产队为基本所有者,同时,生产队下属的生产小队(规模相当于原初级社,1961年3月以后改称生产队)也有小部分所有权。1962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决定实行以生产小队(这时已改称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这一期间,公社社员被允许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同时,单个公社的规模也在缩小,而总数则由原来的2.6万个增加为7.5万个。1961年宣布建立以生产队为基础的所有制体制,愈来愈承认农民家庭经营的合法地位,并有限地允许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人民公社制度虽然经过多次调整,仍然未能改变其阻碍生产力发展和不受农民欢迎的基本性质。由于实行这种制度,使我国农村百业萧条,民不聊生。

  增量改革战略的形成与经济的持续增长

  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

  经过多年的沉寂,中国的改革之风在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再度兴起。粉碎“四人帮”以后的经济改革,是从国有企业“扩大自主权”开始的。不过,这一改革没有取得成功。

  这一改革的基本思路同1958年的“行政性分权”方针相比较,就它们都提出要“放权让利”这一点来说,彼此十分类似。不同之处在于,这次改革的重点从向各级地方政府分权转到了扩大国有企业的自主权上。

  1978年9月,国务院召开总结“文化大革命”十年教训的“经济工作务虚会”,提出在今后的改革中,一定要给予各企业以必要的独立地位, 搞活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改革的正式开始。全会发表的《公报》重申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方针,指出旧经济体制的“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当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以便“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普遍地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

  被称为“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放权让利改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便从四川开始进行了。1978年,四川省选择了若干工厂进行扩大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超计划产品、提取和使用利润留成、任命企业下级干部等方面权力的试验。后来,中央有关部委推广了这种“扩权”试验。到1980年,它已经扩及到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产值60%、利润70%的6600个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开始“扩权”的几个月内,增大了的企业自主权和增强了的物质刺激,显著地提高了试点企业职工增产增收的积极性。

  不过,到80年代中期,这种做法的局限性就日益表现出来。国有部门改革的落后,导致了通货膨胀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由于其他方面的改革尤其是价格改革的配合不足,拥有某些自主权的企业并不处在市场公平竞争的约束之中,也不处在能够反映商品稀缺程度的价格体系的引导之下,因此,企业“积极性”的发挥往往并不一定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并不一定符合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加之,当时对发展工业要求过高过急,增加投资的压力很大,造成了总需求失控,财政赤字剧增,经济秩序陷于混乱。

  随着80年代初研究的深入和国际交往的扩大,我国改革理论有了新发展,超越了70年代末期“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实际措施的水平,形成了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学”为核心的整套观点和政策主张。当时改革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薛暮桥、杜润生、于光远、马洪、廖季立等老一辈的经济学家和经济工作领导人。其中具有一整套商品经济体制设想的改革学派代表人物,首推老经济学家薛暮桥。而杜润生早在80年代初期从推行农村承包制时,重新发挥了他在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方面的影响。他广泛吸收了现代经济学的理论成果,主张全面建立市场经济体系。和老一辈经济学家一起为市场取向改革出谋划策的,还有一大批在解放后接受经济学教育的经济学家。

  农业大包干开辟了增量改革的道路

  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以后,满目疮痍的农村经济亟待恢复。各地出现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有包工、包产和包干三大类。其中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包产到户”浪潮首先在安徽兴起。

  1978年秋季,安徽遇到了历史上罕见的旱灾,秋种无法进行。9月1日,中共安徽省委做出了对由集体借给每个农民三分地种菜等一整套比较务实的决定。凭着借地的缘由,“包产到户”就找到了复活的机会。1978年,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达到1200个,1979年又发展到38000个,约占全省生产队总数的10%。四川、贵州、甘肃、内蒙古、河南等地“包产到户”也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是,当时中共中央领导人华国锋仍然信奉“两个凡是”的教条,因而在省和省以下机关,只有安徽、四川等少数几个省明确表态支持包产到户。

  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批判了建国以来农业战线上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但是,这一批评是不彻底的。1979年9月正式通过的这一决定,仍然规定“不要包产到户”和“不许分田单干”。在1980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批评了华国锋的错误以后,同年9月中共中央批发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规定在群众有此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至户”。这一文件下发后,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都有发展。其中发展最快的是“双包”,即“包产到户”和 “包干到户”。到1980年底,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从年初占全国生产队总数的1.1%,提高到14.9%。

  1982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农村经济政策的第一个“1号文件”,使联产、承包、到户乃至“包干”的存在有了正式的政策依据。1982年6月,全国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已占86.7%。1983年初,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更占到93%,其中大部分是“包干到户”。这表明中国农业完成了由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到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双层经营制度”的过渡。农村经济面貌从此气象一新。在此基础上,以集体所有制为主的乡镇企业也蓬勃地发展起来。

  由于国有企业的渐进式改革陷入困境,而农村改革成效显著,中国开始采取一种有别于以改革现有国有企业为主的新战略,这就是不在国有经济中采取重大的改革步骤,而把改革的重点放到非国有部门去,在那里创建市场导向的企业,主要依托它们实现增长。这种“体制外先行”的战略也可以称为“增量改革”战略。

  其他领域的跟进

  增量改革战略在其他部门中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鼓励非国有企业的成长。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包产到户”合法化以后,“左”的思想禁锢就被打开了一个大的缺口。加上政府为消除阻碍非国有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思想和政策障碍进行的多方面工作,集体所有和个体所有的乡镇企业也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1979年~1988年的10年中,在乡镇工商企业中就业的农民达1亿人。接着,私营企业也得到了发展。

  非国有经济在改革中日益壮大。80年代,非国有工业产出增长率约为国有工业的一倍。到80年代中期,包括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国有成分无论在工业生产中还是在整个国民经济中,都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产出在整个工业中所占比重也超过了二分之一。在零售商业中,非国有成分增长得更快。

  由于非国有部门的经济活动主要是由市场导向的,随着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局部性的市场比较快地形成,市场力量开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愈来愈大的作用。

  第二,对外开放,实现部分地区与国际市场的对接。

  1979年确定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便发挥它们毗邻香港、澳门的优势。1980年,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四个经济特区。1985年又决定开放沿海14个港口城市。对外开放以来,逐渐在沿海、沿江、沿边地区形成了有一定纵深的开放地带。上述举措对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首先,沿海开放地区对中国的出口增长、引进国外技术和资本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过去的17年中,中国的出口每年平均增长16%。

  由于政府在对外开放方面的努力,两类海外资本:贷款和直接投资大量流入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外借款的数额大于国外直接投资(FDI)。1991年以后,国外直接投资迅速增加,成为外部资本流入的主要形式。在改革开放的最初7年,国外直接投资合计只有74亿美元。从1986年到1991年的6年中,国外直接投资总额为186亿美元。从1992年到1995年的4年中,达到1000亿美元。

  所有以上这些变化,对中国国内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对外开放促进了国内经济改革。参与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使中国的经济管理人员对国际市场有了更好的了解,同时也使他们对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生产成本产生了紧迫感。    

  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取得更大的自主权和改进经营管理成为十分必要的事情。参与进出口贸易竞争也促使中国国内价格结构向国际市场看齐,加快了国内价格改革的进程。

  第三,实行“地区推进”战略。

  地区推进战略的要点是,在市场取向的改革不能在全国同时铺开、改革又需要有系统性的条件下,选择沿海某些市场一向比较发达、又具有较好的对外开放条件的地区建立改革试验区,在改革和开放这两个方面结合运用前面讲到的两种作法,使它们先行一步,形成一个地区性的“小气候”,使新经济体系能够多少有效地运转,然后通过它们的示范和辐射来带动内地的改革和开放。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到90年代初期,中国从辽东半岛到广西沿海一线涌现了一大片市场已经初步形成、经济具有很大活力的地区。在内地,也出现了某些初步“搞活”的地区。市场力量的作用正在从这些地区向四面八方辐射,从而成为推动市场取向改革的强大基地。

  “双轨制”下的宏观经济波动

  中国政府为了保证非国有经济能够在计划配置资源的体系还没有完全打破的条件下生存和发展,作出了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这就是价格和其他方面的“双轨制”。

  中国政府从1985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生产资料供应和定价的“双轨制”。 “双轨制”的正式确定,为非国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准备了基本的经营环境,正适应了“增量改革战略”,对改革前期非国有经济和整个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起了良好的作用。但这一战略也有消极的一面。国有部门改革滞后和双轨体制并存带来的消极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日益恶化;(2)通胀压力经常存在,不时爆发;(3)利用公共权力敛财肥私的“寻租活动”日益猖獗,行政腐败广泛蔓延;(4)贫富差距扩大。

  “双轨制”的实行以价格双轨制的确立为标志,在1985年取得了合法地位的同时,其弊端也日益显露。于是,在领导部门发生了是继续保持双轨体制、逐渐扩大“市场轨”的份额,还是将改革推进到国有部门中去、尽快地取消“双轨制”的争论。

  1986年初,国务院领导提出了以价格体制、税收体制和财政体制为重点进行配套改革的设想。为了进行拟议中的配套改革,国务院在1986年4月建立了经济改革方案设计办公室,在国务院和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拟定了“七五”前期以价格、税收、财政、金融和贸易为重点的配套改革方案。该方案在1986年8月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通过并得到邓小平本人的支持。但在10月,国务院领导人改变了想法,下令停止执行。和原来的“价、税、财、金、贸配套改革”的想法相反,转向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主线,并在1987年和1988年实行了“企业承包”、“部门承包”、“财政大包干”、“外贸大包干”和“信贷切块包干”等五大包干制度。

  在这一阶段,宏观经济政策也发生了反复。针对1984年末以来的通货膨胀,政府曾从1985年初开始实行紧缩政策,使1986年初物价迅速回落,但当时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得更快,2月份工业出现零增长。由是,政府决策层又将调控力度“软化”,转为“硬起飞”。1986年初开始松动银根,货币投放随之逐渐加速,到1987年第4季度,通货膨胀再次抬头。

  1988年初,双轨制并轨和价格改革再次被提上议程。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在此后五年中实现价格和工资改革“闯关”。在讨论如何执行这一决定的高层会议上,曾发生了 “先治理(通胀),再闯关”还是强行闯关的争论,最终后一种主张被采纳。1988年6月初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正式决定进行物价——工资政策闯关以后,通胀预期迅速形成,物价大幅上涨。1988年下半年全国零售物价指数同比攀升至26%,城市普遍出现商品抢购风潮。倒买倒卖计划分配的调拨物资和外汇额度及腐败的蔓延,更加剧了群众的不满,使经济问题转化为社会政治问题。

  为了控制爆发性的通货膨胀,1988年9月中央工作会议决定实行“强行着陆”的宏观调控政策,这一系列强硬措施虽然使得通货膨胀率很快下降,但是付出的代价也不小。1989年第3季度,各种货币金融变量下降至谷底,与此同时,市场出现疲软,工业生产下滑,企业开工不足,就业压力增大,财政状况恶化,经济陷入衰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过冷”局面。

  1988年的经济危机和1989年的政治风波以后,一些思想保守的政治家和理论家把出现的经济政治动荡归罪于市场取向的改革,于是出现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思想回潮。但是,开倒车是不得人心和没有出路的。这样,在1992年初邓小平作了号召坚持开放的南巡讲话以后,干部群众热烈响应,很快形成了新的改革开放热潮。

  整体推进改革战略的确定和实施

  从增量改革转向整体推进的问题早在80年代中期就已经提出了。1984年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改革重点从农村到城市的转移,对国有工业、商业等行业进行全面改革,以便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1986年,国务院领导还组织专门班子,进行价格、收税、财政、金融、贸易等方面体制的配套改革方案设计,准备在1987年初施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计划都没有实现。从一定意义上说,1988年的经济波动和1989年的政治风波都是全面改革迟滞的结果。

  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了“南巡讲话”,号召加快改革和发展。他的讲话推动了新的改革热潮,也促进了经济的上升势头,在全国上下掀起了新的发展浪潮。1992年10月,中共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

  在1992年国民经济新一轮高涨中,地方、部门企业表现了很高的积极性,但中央政府的领导部门对于推进改革显得消极被动,没有采取措施来推进财政、金融、国有企业等改革长期落后的部门。同时,采取了扩张性货币政策来刺激增长。各地把注意力放到了划开发区、铺基本建设摊子等方面,很快掀起了开发区热、房地产热、债券热、股票热、期货热等经济气泡,经济迅速达到过热状态。由此出现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四轮通货膨胀开始攀升,并且在达到高位后长时间居高不下。

  对新一轮通货膨胀的争论持续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待到1993年春季,通货膨胀的危险已经十分明显。1993年4、5月间,在邓小平的亲自干预下,中国最高领导层对宏观经济形势作出判断,认为出现了通货膨胀的现实危险,决定采取两方面的措施来实现宏观经济的稳定,保证持续增长的势头不致中断。

  其一,是一系列应急措施。1993年6月,中国政府宣布了稳定经济的“16点计划”,包括了金融、财政和投资等几个方面。这一计划的实施,使过热的倾向得到缓解。其二,是根本性措施。在这次调整中,多数人认识到克服经济失衡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这种要求集中地体现在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这次中央全会最重要的突破是:

  第一,明确提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新的改革战略,不只在边缘地带进攻,而且要在国有部门打攻坚战,要求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第二,为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汇管理体制、企业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等重点方面的改革拟定了方案,绘制了蓝图。

  根据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从1994年开始,中国在财税、金融、外汇管理、企业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措施。由此,中国改革进入了一个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力争按照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将原来的财政包干制(亦称中央地方财政包干制)改造为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包括省和县级政府)职权基础上的“分税制”。

  税收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原则规范税制,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制度,以便促进平等竞争。

  1978年,改革开始以后,一方面对税收政策作了某些调整,另一方面建立了向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分级财政制度,即从1980年开始实行的“财政分灶吃饭”和从1988年开始实行的“财政大包干”。但是,这些改革并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整个财税体系。这样,就使财政税收制度的内部矛盾加剧,预算内的规范收入逐渐萎缩,政府入不敷出的状况日益严重。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进行财政税收体制的全面改革,改革的要点是:1、把地方财政包干制改为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职权基础上的分税制,建立相互独立的中央和地方税收征收体系。2、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推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对少数商品征收消费税,对大部分非商品经营继续征收营业税。

  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分税制。新财税体制在培育公正竞争的环境、改善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在经过1995年的惯性下滑之后,1996年止跌回升,财政收入增势逐年加强。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这次改革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使预算内收入大体进入了预定的轨道。但目前财政领域原体制遗留的问题尚多,特别是政府赖以维持其公共职能的收入有一半以上来自预算外的非规范收入,这就使建立健全财税体系仍然是一个需要付出极大努力才能完成的任务。

  银行体制改革

  由于金融混乱在1992到1993年的通货膨胀中起了明显的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国政府在1993年6月实行宏观经济紧缩时提出了整顿和改革金融体系的问题。在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金融体制改革开始得到全面推进。

  1994年初正式开始以银行体系为重点的金融改革,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把中央银行改造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包括:明确中央银行以保持货币稳定为主要的政策目标,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将货币当局对货币供应量的调控由多级调控改为一级(中央)调控,等等。

  二是发展商业银行,奠定竞争性金融市场的微观基础。

  三是建立政策性银行,以便把国有专业银行从政策性融资中解放出来。1994到1995年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已将各级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权上收到总行,只对各银行总行发放再贷款,而不再承担对专业银行分支机构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责任。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三家政策性银行都已经建立。1995年第四季度以后,随着通货膨胀率下降,实际利率转正,商业银行以及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步伐开始加快。

  ——1996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网络体系。

  ——1995年银行业增加了以民营经济为服务对象的中国民生银行和面向海南经济特区的海南发展银行等2家商业银行。此外,原隶属于首都钢铁公司的华夏银行也已改组为独立的公司制银行。1997年,中国光大银行成为首家吸收外国金融机构股份的商业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也改组为公司制银行。

  ——1997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信用社3500家。从1995年开始组建城市商业银行。

  ——1996年8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全面实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还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了调整和整顿。

  ——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将可以设立境外金融机构的城市由原有的13个扩大到24个,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及业务范围也有所扩大。

  针对中国金融系统仍然存在的问题,中国政府在1997年11月召开旨在“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会后,宏观经济当局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措施,其中包括在中央银行进行机构改革,继续推动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改革,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等等。为解决困扰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对应于四大银行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于今年4月以来相继成立。

  证券市场的发展

  中国的证券市场从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抚顺市办事处代理企业发行“股票”和1981年财政部发行国库券开始,至今已有18年的历史。从1991年至1997年,国内累计发行各类证券1万多亿元,其中国债7286亿元。

  在改革前15年的金融发展中,通过1983年和1985年的“流动资金全额信贷”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拨改贷”改革,长期信贷成为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1992年以来,其他融资形式,主要是股权融资的发展加速。到1997年底,在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上市的公司745个,累计发行总股本1899.82亿股(其中流通股本661.08亿股)。1997年末流通股市值5204.43亿元,全年股票成交额3万亿元。目前全国有90家证券公司,300多家证券经营机构和2000多家证券营业部。证券从业人员达10多万人,参与股票市场的投资者超过2000万人。但是,企业债券则发展得比较慢。1997年,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不足300亿元。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是:缺乏绩效良好的企业基础和公平有效的监管体系,因而违法违规活动广泛存在,股市充斥投机气氛,股价脱离了基本面而暴涨暴跌,使许多股票失去了投资价值。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相比之下,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外汇市场发展取得的成绩更为突出。

  按照原定的计划,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在近期内实现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第二步,相机实现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

  从1994年1月1日起,中国取消了对国有企业的“计划内”和“计划外”双重汇率制,实行国内企业与银行间的结售汇制,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则通过设在上海的外汇交易市场进行。

  1996年7月1日中国进一步将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至此,中国已经提前实现了经常项目下人民币的自由兑换。中国政府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款义务,这表明除非发生国际收支恶化的情况,中国将不再重新引入经常项目汇总限制措施。

  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成效显著,它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同时,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国家外汇储备增长很快,到1997年,已经超过1400亿美元。

  国企改革

  在中国以往的改革中,往往试图在不改变企业制度基本框架的条件下提高企业的活力与效率。它所使用的基本方法是向企业放权让利。数十年来大致采取了以下几种办法:(1)企业自治;(2)企业下放;(3)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强化物质刺激;(4)企业承包制。然而,这些做法都没有使国有企业的效率有明显的提高。

  人们最终发现,为了使国有企业具有效率并进而使整个国民经济迅速发展,还得走和其他民族同样的路,在大型工商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现代公司。事实上,如何组织好社会化大生产,有共同的规律性。现代公司制度是人类文明的一项重要成果。在现代经济中,它已经成为大工业、大商业、大银行中占统治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我们也应当引进这种企业制度来改造我国的国有大型企业。

  1993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国有企业中建立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接着,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是,我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化改革进入了实践阶段。在改革实践中,最高决策层提出"抓大放小"的方针。人们更在实践中愈来愈清楚地看到,必须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重组,主动收缩国有经济的范围,实现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部门向在当前条件下国家必须控制的战略部门集中。

  1997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发出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号召。这意味着中国开始了在世纪之交初步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进军。“十五大”最重要的理论和政治突破,在于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了建立这样的经济制度,“十五大”决定把按照“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确定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1999年9月19日召开的十五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可以预计,国企改革将是中国跨世纪改革的最重大课题。

  50年,对于人类历史来说只是弹指一挥间。然而在这个短短的历史时期里,中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过自1978年以来20年稳健然而深刻的经济改革以后,市场经济的轮廓已经开始浮现在我们的面前。目前,中国正在进行在世纪之交初步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进军,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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