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伟
在今年3月人代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朱总理提出了政府应当关心弱势群体的说法,这是“弱势群体”一词首次见诸官方文件。然后民政部有官员说,所谓弱势群体,指的是老弱病残及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云云。接着媒体突然开始具有了深切的弱势群体关怀意识,诸如保护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保护股市中的弱势群体等等,甚至最近有文章说,为了关怀弱
势群体,这些人最好远离中国的股市。对弱势群体汹涌而来的泪水和关心,本来是件好事,但如此滥用和界定弱势群体概念,恐怕就让人啼笑皆非。
什么是强势人群?什么是弱势群体?据说所谓强势人群,是指经济收入较高、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在生活时尚和消费潮流方面居于主导地位的阶层。北京曾有媒体这样勾勒所谓的强势人群的标准像:“他(或她)是一位36岁左右较为成熟的年轻人,拥有高中或大专以上的学历,供职于政府机关、教科文卫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的公务员、专业人士或白领人士,他(她)是拥有较高经济收入和消费投资决策能力、对于流行时尚敏感的享有最多的高档和豪华生活用品的城市人。”这哪里是什么强势人群,分明是新生代的中产阶级嘛!我相信在众多的直觉中,所谓强势,是和财富直接挂钩的,越是大亨巨富,越出有车居有豪宅,就越接近于强势人群,很少有人会将并不太富裕的人群纳入到强势人群中。
至于弱势群体,其界定就更奇怪,据说生活在城市中的孤寡老人、贫困学生、失学儿童、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一般企业职工、下岗工人、进城打工者、以及那些在社会平均收入之下的城市人都在“弱势群体”之列。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实际上是将弱势和中低收入人群悄悄划上了等号。
然则不自觉地以财富的多寡来界定强势或弱势真的确切吗?不妨看一下历史上的一些事。在吴思的《潜规则》中,吴思说,他曾经见过明成祖朱棣的一道圣旨,说的是“那军家每年街市开张铺面,做买卖,官府要些物件,他怎么不肯买办?你部里行文书,着应天府知道:今后若有买办,但是开铺面之家,不分军民人家一体着他买办。敢有违了的,拿来不饶。钦此。”有这样的圣旨,管你是北京城里富甲一方的商贾,还是做血汗小本生意的走贩,甚至是天桥卖大力膏丸的,只要是官府来勒索,你只有乖乖地奉上,皇上分明说了:“敢有违了的,拿来不饶。”拿了打了宰了,岂敢抗争?山西祁县的乔家大院也很有名,乔家在清康乾盛世时已是巨富,但乔家和绝大多数晋商一样,其发迹史相当青白,其子孙也笃守仁义, 乔家也许经得起商海的惊涛骇浪,但却经受不起官官的巧取豪夺,终于乔家衰败不堪了。可见把“有钱人”等同于强势群体是大有问题的,在强权面前,再多的财富也可以被巧取豪夺乃至剥夺殆尽。
富人尤且如此,穷人就更不用说,我们回顾过去时,白居易的“卖炭翁”是小学生都能琅琅上口的,那么一个衰迈的老人,“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而结果呢?却是“一车炭重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时间过去了千年,卖炭翁的悲剧是否就杜绝了呢?我更担心,昔日卖炭翁的“泥中歇”,变成了现在的“随地违章摆摊设点”;当时宫中还拿点绡绫之类点缀,变成了没收小贩的三轮车水果蔬菜另加罚款。
我们也不妨看一看现在农民的状况。李昌平在《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的前言中说,有许多次,农民哭着给他下跪,求他救助失学的孩子,求他救救生病的父母,求他帮助老实人伸冤。李昌平已经记不清农民给他下跪的次数。前言的最后一行文字是:“我现在忏悔我的过去。我怕忏悔迟了,上苍不再原谅我。”是什么导致曾经强悍的、无数次揭竿而起的中国农民经常长跪不起呢?仅仅是因为其自身的贫困?用财富多寡来解释强势弱势,显然是极其荒唐的。
那么,谁是弱势群体?那些基本权利受到了损害的群体,就是弱势群体。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曾经说,人的智力和体力不同,赡养的家庭人口多少不同,那么其富裕程度就会有差异。在中国,贫穷也往往并非老弱病残所致,而是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了威权的剥夺和侵害所致。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集会等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等内容。因此不管是强势还是弱势,在不受制约的强权面前都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如果说有,那不过是祭品中的牛羊还是鸡鸭的差别,不过是案板上的大鱼和虾米的差别。祭品是不能免于恐惧的。
因此,正确地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不是眼泪和同情,而是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亚当斯密曾经说,社会上,除乞丐外,没有一个人愿意全然靠别人的恩惠生活。对他们,如果给予的仅仅是同情和怜悯,他们将会失望。而正是因为忽略了对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的申张,所以才产生了种种以保护弱势群体为借口,行进一步损害弱势群体基本权利之实的怪诞现象。例如一些官员呼吁加速城市低保线的建设,却全然看不到大中城市的低保水平,仍接近农民人均收入的两倍,并且仅仅覆盖了2000多万城市人口!例如一些媒体把股市中的中小投资者视为弱势群体,以保护他们权益的名义劝他们远离股市。这些都是令人非常惊讶的主张。
谁在为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例如为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迁徙权和自由就业权,为工人不幸被一次性强制买断工龄等基本权利受到侵害而挺身出来,那谁就是在维护而非同情弱势群体。如果以进一步剥夺他人的基本权利作为行使社会公平的借口,那就是值得警惕的。不主张最广大民众的基本权利而谈扶持社会弱势群体,无异于缘木求鱼。
据说《亚洲华尔街日报》在2001年还排出过千年全球最富50人,中国有6人上榜,他们分别为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忽必烈、明朝太监刘瑾、大贪官和王申、伍秉鉴和民国的宋子文。他们之中没有一个是真正的商人。因此,不以基本权利的保全状况,而以财富来衡量强势弱势,对中国社会进步没有意义。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本报特约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