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记者邓梅芳
“戴红帽子”、一个企业或经济实体挂靠某一公有企业或政府机关,曾经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普遍现象。然而时至今日,“挂靠”关系却引发了许多风波。
北京日前举行了“挂靠企业权益保障”研讨会,学者们以北京市北协建设工程公司三 处与北京市北协建设工程公司近期发生的纠纷为例,研讨了“挂靠”关系的实质。他们认为,中国已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留有很深的计划经济烙印的“挂靠”关系,应当成为历史。
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了解到,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于占武等一批退休人员将自己组建的一支工程技术施工队“挂靠”于当时的北京市城区建筑业联合咨询部,一九八五年初,联合咨询部在原有基础上,设立了北京市北协建设工程公司,于占武等人成立的施工队继续挂靠于北京市北协建设工程公司,成为北协三处,一直至今。
北协三处多年来一直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每年向北协公司上缴百分之六的管理费,目前总计达三千多万元人民币,并根据自己的营业额,独立承担税费。三处多次获“鲁班奖”、“长城杯”等荣誉,并积累了上亿元人民币的资产。然而,从一九九五年开始,北协公司开始干预三处的人事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北协公司收回了北协三处的公章,致使原北协三处原已谈好的项目无法参加投标;截留三处的工程款,北协公司与北协三处的矛盾日益激化。
专家们呼吁,中国目前应尽快解决关于“挂靠”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否则,将影响民营经济的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晓亮认为,在经济转轨时期,很多民办企业“挂靠”到国有或集体企业,这是新旧体制转轨时期的一种普遍现象,而北协和北协三处则是十分典型的挂靠关系,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北协没有权力干涉北协三处的生产及管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唐宗(火+昆)认为,“挂靠”关系是基于政府给予某些企业或部门的特权而形成的一种关系。在八十年代,大部分民营企业都无法通过正当的途径获得独立经济主体的资格,只有通过“挂靠”来取得合法经营权,这实质上是对民营企业的一种歧视。目前包括《宪法》在内的各种法规已承认了民营经济主体的地位,就应当重新界定“挂靠”关系。
据悉,目前中国每年由“挂靠”关系而引发的纠纷十分普遍。专家认为,目前解决因“挂靠”而产生的纠纷,要通过以下三个步骤:其一,依法起诉,目前已有挂靠经济实体胜诉的案例;其二,“挂靠”企业应经过工商部门重新核准登记,注册成为独立的公司;其三,重新界定、明晰企业的产权,实行股份制。
北京国源律师事务所高智晟律师说,中国加入WTO以后,首先面对的是如何减少管制的问题,尤其是在经济领域,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不断减少对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层层管制,给它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这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中国人民大学李义平教授表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民营企业已具有合法的发展空间,特别是中国入世后,“摘帽”和“脱钩”应成为必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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