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息同是一起投毒案中的受害者,却要对簿公堂。昨日,武汉市(石乔)口区法院正式受理这一罕见的索赔案。
据原告韩女士诉称,当时怀孕已8个月的她与丈夫9月27日从“家乐福”武胜量贩店买了一瓶饮料,与父亲喝了后都出现不适,经医院确诊是鼠药中毒,并双双下达重症通知书。
9月29日,武汉警方破获该起投毒案,涉嫌投毒敲诈饮料生产厂家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擒,除韩女士买到的那瓶外,其余3瓶有毒饮料都被追回。
事发后,饮料生产厂家支付医药费约1.3万元,后以“已尽到人道主义”为由不再承担治疗费用。韩女士与“家乐福”多次协商医药费未果,遂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顾客从超市买到被犯罪分子投毒的饮品而中毒,是该“自认倒楣”,还是有权向商家索赔?
对此,担任武汉“家乐福”法律顾问的郑东平律师认为,商家不该赔。他说,这是一起刑事犯罪案,嫌疑人已被抓获,顾客理应向投毒者索赔。
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肖东升律师则认为,商家必须承担责任。他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超市作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投毒饮料被混放货柜上,表明经营者存在管理上的过失,顾客向其索赔是理所当然。(张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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