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雯
正在多哈举行的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是WTO为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所做的又一次冲刺。两年前西雅图会议的失败让人记忆犹新,而来自WTO秘书处的信息表明,本次多哈会议各成员仍在诸多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要在闭幕前达成共识,并非易事。但无论本次会议结果如何,中国作为WTO新成员,参与新一轮谈判已是不可避免。
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主要是商讨制定新的游戏规则,其内容广涉世界经贸各个方面,达成的协议对WTO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它将涉及我国重大利益,必须积极应对和参与。维持一个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符合我国长远战略。我国虽然已入世,但作为一个综合国力还不够强的发展中国家,单独与发达成员打交道很难充分保障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在发生争端时容易遭受不公平待遇。WTO是一个以规则为基础的组织,其成员开放市场的承诺和争端解决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依靠多边机制是我国的最佳选择,可使我国在WTO框架内,推动制定有利于自身的国际经贸规则,消除一些成员对我国采取的歧视性做法,要求有关成员取消有悖WTO规则的做法,进一步向我国产品和服务开放市场,促进扩大出口,发展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使我国更好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另外,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参与新一轮谈判,将增强发展中成员的集体谈判能力,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WTO中“南北”力量对比,推动解决多边贸易体制不均衡、乌拉圭回合协议执行不力等问题。同时,我国在新一轮谈判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承诺恪守国际规则,放宽市场准入,也容易获得其他WTO成员的认可和支持,有利于树立开放、负责的国际形象,营造更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与新一轮谈判,也是我国了解、掌握WTO规则和运行机制的大好机会,有助于我们把握WTO最新动向和发展趋势,更灵活自如地利用WTO的条款和机制,在实践中造就出一批谙熟WTO规则、精通国际贸易政策的专业人才,使我们可以更好地履行义务,趋利避害。
当然,参与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也会面临一些不利因素,比如我国与发达成员的利益冲突将会更激烈,开放市场将带来新的压力,谈判中一些新议题将于我不利,等等。这就需要采取有效策略,在发动新一轮谈判中发挥出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中方利益。中方的立场已很明确:新一轮谈判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在开放程度和速度上给予特殊处理;以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乌拉圭回合协议的实施;保证发展中成员的全面和有效参与,议题的确定和谈判必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以一揽子方式谈判,保障谈判结果体现各方利益的总体平衡。虽然在本次多哈会议上,WTO总干事穆尔及许多成员都对中国在新一轮谈判中的作为抱有较高期望值,但就目前形势看,中国首先要担任的角色是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间的桥梁,这将是入世后的一个新课题。《人民日报》(2001年11月13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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