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十月二十二日电(记者周群) “在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床上,放一位艳若桃花的女子,却要求这位小伙子‘以德治床’,这恐怕是难以做到的。”中国税务杂志社社长张木生用一则比喻来说明,中国必须对现行的增值税进行调整。
前来此间参加刚刚闭幕的(中国)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税收经济论坛的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研究司副司长丛明、中国税务总局税收研究所副所长刘佐等数位著名财经专家对此表示
了相同的看法。
中国在一九九四年进行了一次比较成功的税制改革,这是自一九四九年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
专家们指出,新税制运行近八年来,也出现一些问题,有税制设计中发生的问题,也有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征收增值税以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犯罪时有发生,多时涉及金额达到八亿多元人民币;现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的税制,对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设备不予抵扣,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种性质相近,征收有交叉。等等。
专家们一致认为,中国必须对增值税进行调整,尽快实现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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