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潜彤
“我们不想踩在巨人的肩膀上,也不想让别人踩在我们的肩膀上。”一位企业老总对品牌的起起落落如是感慨。这位企业家整日在市场上为树起一面中国饮料名牌的旗帜而拼杀,却没想到有人在后边打坐享其成的主意。
冲突的主角是“麦金利”苹果醋。以前不要说“麦金利”很少有人知道,就连苹果醋是啥也没多少人说得清。把醋当饮料,当沈阳麦金利食品制造公司把“喝醋保健”的观念以果汁醋形式温润市场的时候,很多消费者还不习惯。可国际市场和国内营养学界却一致看好这个继咖啡、茶和碳酸饮品之后的第四代功能性饮料。首先因为它是健康食品,富含维生素和矿物质,对人体具有抗疲劳、防治动脉硬化等疾病的功效。再者,利用生物发酵技术制成的碱性饮料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饮料品种上都是一个突破。第八届亚洲营养学术会议因此把苹果醋列为亚太地区的功能性营养食品。难怪“麦金利”刚推出苹果醋就有国际同行出资200万美元要购买“麦金利”苹果醋的发酵菌种。曾对600多种饮料拒绝进口的美国市场,对“麦金利”苹果醋却大开绿灯,67家经销商争抢要做“麦金利”的国际市场代理商。
“麦金利”在饮料市场掀起了一场苹果醋旋风,也把自己裹进了仿冒与反仿冒的漩流。当“麦金利”苹果醋在华南、华中等地热销之际,其诞生地沈阳的苹果醋销量却大幅锐减。经过市场调研,“麦金利”发现了偷梁换柱的“李鬼”。市场上出现了与“麦金利”苹果醋包装极为相似的产品———扬子苹果醋,该品牌的苹果醋的对外宣传单更是照搬了“麦金利”苹果醋的广告,除了把“麦金利”的字样换成“扬子”外几无改动。如此明火执仗地剽窃,自然引起“麦金利”公司的极大愤慨,一纸诉状将生产“扬子”苹果醋的丹东三协食品公司告上法庭。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丹东三协公司向“麦金利”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一场搭品牌“便车”的闹剧以“搭车者”的失败而收场。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博士认为,“嫁接”品牌的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对知识产权的侵害。我国马上面临入世,而加入WTO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内企业应该加强法制观念,规范本企业的市场竞争行为。辽宁省知识产权中心主任耿金波也认为,“扬子”苹果醋虚假广告误导了消费者,同时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刘笃才认为,企业应该有责任培植自己的品牌,即使是同类产品也该确立自己品牌的特色,否则,假冒横行终会自毁前程,对假冒行为,国家应从重打击。
“麦金利”公司总经理许慕侠说:“任何企业任何产品,要想在世界市场上站稳脚跟,迎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挑战,必须要在科研技术上下大功夫。不能图省事、走捷径,甚至弄虚作假,不惜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这不仅涉及到一个企业、一个行业,而且事关地方投资环境和国家的经济信誉。如果企业都想站在别人的肩膀上而不想付出创造性的劳动,那就不但是我们企业的悲哀,而是一个民族的悲哀了。但愿市场上再也不要出现名牌被‘下载’的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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