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诗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不断增强自身和家庭的保障能力已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而选择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则是寻求家庭保障的重要途径。据调查,对家庭财产需求保障的家庭达到70%以上。然而,真正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的却不到10%,走在保险前列的上海家庭投保率也不过7%左右,更多城市的家庭投保率在5%以下,广大农村乡镇就更低了,与国外保
险市场比较成熟的家财险普及率在70%以上形成鲜明对比。
家财险的需求量如此之大,但投保率却是如此之低,家庭财产保险为何难进百姓家?
首先,保险条款不全影响投保热情。目前我国家财险险种条款多是20世纪九十年代前期制定的,随着居民财富的增长和消费层次的提高,一些条款内容因而显得陈旧和不适应,保险责任范围有限,如造成房屋损坏的地震责任并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现金、古董、珠宝、金银首饰等人们希望得到保障的贵重物品,常常不在保险范围之列。有关赔偿责任、赔偿处理等方面的条款不够详细,从而引起保险人和投保人争议,影响人们投保家财险的热情。
其次,销售渠道不畅影响发展速度。家财险因其费率低、保障程度高、涉及面广而成为财险公司的主要险种,但它收费少,业务分散,一般家财险保单平均不过几百元,多者不过数千元,少的几十元,相对目前保险公司规模来说,显得微乎其微;同时家财险因其收费少、代办费低,难以吸引到保险业务员像寿险营销员那样上门营销。
再次,服务质量不高影响投保积极性。家财险虽然保额不高,收费少,但涉及千家万户,常由于赔偿条款问题产生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纠纷。在申请赔偿时,应提供的各种损失物品单证、发票及相关证明过于复杂繁琐,使得一些被保险人不易理解。由于宣传不够深入,了解家财险内容的群众很少,很多人连保险责任甚至费率、保额都不知道。
如何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如何让家庭财产保险走进千家万户?
就保险公司而言,应加大对家财险的宣传力度,让人一听即懂,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家财险条款,在理赔和责任方面创新,更新销售渠道,在采用原有好的销售办法基础上,应积极推广电话服务中心销售家财险业务;充分利用网络与客户交流与交易,让投保人根据自己的个人财产及保险需求,快捷方便计算保费,选择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产品,用保险公司另人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唤醒千家万户的保险需求。
从投保人来说,应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加深对家财险条款理解,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应深入了解后再投保,以免在索赔时与保险公司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投保时,做到如实告知,不隐瞒保险标的真情,细看条款,不盲目投保,不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值得注意的是,各财险公司正在大力开拓家财险业务,改进家财险种、完善家财险条款、改善销售服务。我国家财险面对的是一个有着3亿多个家庭的潜在市场,如果承保率达到50%,便意味着有近2亿个保险客户和2亿笔业务来源;而如果保险公司再深度经营,提高家财险的承保额,并以此为基础扩大其他类别的保险服务,则家财险业务在整个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据何等重要的位置将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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