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餐厅的老板王大东在一次客户肯谈会上说:“我们要重新思考‘顾客是我们的上帝’这句话。我不知道这句话是从哪里传出来的,但我不同意这句话。在市场经济中,没有上帝,只有平等的商业交易。”
他的观念马上就受到了挑战。2001年8月30日,一名顾客穿着拖鞋来到罗杰斯中关村店准备用餐,被服务人员劝止,建议他换鞋后再来用餐。该顾客以“顾客就是上帝”为由,认
为罗杰斯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出示书面店规。餐厅经理答复说:在罗杰斯,顾客就是顾客,顾客与顾客之间、顾客与经营者之间是平等的尊重关系,顾客不是上帝。
两个星期以后,这位顾客向海淀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状,诉称罗杰斯阻止顾客穿拖鞋就餐的行为损害了顾客的利益,请求法院判令罗杰斯餐饮有限公司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判令被告拆除其以“为了维护多数顾客的权益,本餐厅保留选择顾客的权利”为内容的店堂告示。原告还要求罗杰斯赔偿原告精神损失5000元人民币。
王大东说:“合理的要求应该满足,不合理的要求呢?我们有没有权利维护餐厅的定位和风格?我们有没有经营自主权?衣冠不整谢绝入内,这是高档环境常见的词,难道它也有问题吗?我们要重新思考和界定顾客是上帝的含义。”
罗杰斯把目标重点定在了23-28岁左右的上班女性。据了解,80%的单身女士到罗杰斯的原因,是因为这里“安全、温馨”。
为了维护客户的消费环境,罗杰斯采取了许多办法,如在北京的6个店,风格各有不同,有的象乡村酒吧,有的象迪斯科娱乐中心,有的则侧重家庭气氛,有情侣的温馨。但所有的店,都必须能让单身女士感到“安全,温馨”。
王大东的罗杰斯店从管理者到员工全是中国人,他对他的员工说:服务不服待,服务是公平交易。当服务意识没有建立起来时,顾客是上帝有一定的道理,但服务规范了,就需要相互尊重。
美国的商场定时关门。不是有人就开着,如果没有规范,它的效益就会受到影响。
“1987年我到北京。大家问:为什么洋快餐好?我说,因为它重视制度。那时的中国餐饮业是产品经济,不是管理经济,它对消费者、经营者的要求都不规范。不会尊重客户的企业不是好企业,不会尊重制度的客户,不是好客户。
有一次,一位女顾客抱着的小孩子把尿撒到了罗杰斯一棵很美的盆景里,王大东没有说什么,但他很伤心。
从此他给客户立了一个规矩:
穿背心的人请勿入场,以表示对女性的尊重。他说,消费者也要受教育,关于文明的教育。否则,我们如何迎接2008年的奥运会?我们已经能接受到音乐厅听音乐要关掉BP机,为什么不能接受到高档消费场所学会其他的文明礼仪呢?
对本次客户起诉案,王大东很坦然:“虽然法院还没有决定是否受理,但我相信我们不会输。如果输了,我也相信我的观念迟早会被广大消费者接受的。”
“现在某些消费者有误区。我们可以为上帝定位吗?我可不可以维护其他客户的权利?顾客是上帝没有错,但当顾客有不文明的行为时,他就不是我们的上帝。”王大东和他的所有员工都这样认为,并且希望通过这件事,让经营者和顾客建立一种新的、文明的尊重与平等的关系。文/傅桦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