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姚
近100家“目录”内企业与“目录”外企业自由结合生出200多家“超生企业”,被视作摩托车市场混乱的祸因,在这次市场整顿中受到查封,但是许多企业还在换种“活法”继续生产摩托车。显然,“目录”昨天没管好市场,今天和明天更令人担忧。靠什么规范市场?各个层面都对此争论不休。
争论的核心问题:以“目录”为合法与非法的依据对市场进行整治,继续保留计划经济时期的“目录”审批管理模式是福还是祸?
在计划经济时期,原机械部对摩托车生产实施了“目录”管理,实际上是部门自行设置的许可审批,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进入“目录”的企业基本上是终身制,等于抱上了“金饭碗”,未进入的企业不许从事摩托车生产。据了解,“目录”企业大致有以下几类。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的一路拼杀,雄风依旧,宝刀不老。
有的却英雄迟暮,优势不再,状态日益不佳。记者近日曾走访过一家很有规模也较有名气的摩托车厂,前些年盲目追求大而全,近两年却被大而全压得喘不过气来。为了把企业的资产盘活,与其他企业联手建了几家“目录”外分厂,用分厂造的“血”给主厂输血,企业一度出现转机。但前些时分厂被查封,企业又陷入了困境,甚至发不了工资,业务人员外出还得自己垫付差旅费。
有的企业进入“目录”后放松了产品开发和质量管理,甚至不需要生产,只靠卖“目录”和产品合格证养活自己。
有的企业压根就没有生产摩托车的条件,进入“目录”后,只把生产资格当作“无形资产”出卖,直到市场整顿搅乱了这家公司才在事后租了一个车间。记者近日随知情人员前往该公司“参观”时,只见一条简陋的组装线闲着,摩托车生产必不可缺的质量检测线还未完全装好,空荡荡的车间里有十多个工人正不紧不慢地摆弄着一些摩托车配件和车架子。
看到上述场面和情景,记者禁不住想起了采访过的那些被查封了的“超生企业”,尽管拥有完备的设施和技术及质量监控体系,年生产能力数十万台,有良好的市场信用,有成熟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可就是进不了“目录”———它们哪里不如那些“空壳子”?它们哪里没做到位?
实际上,对“目录”审批的质疑由来已久。人们认为这种审批不仅不透明、不公平、不公正,易滋生腐败,执法部门按此要求从非法拼装和打假角度进行查处时,还产生了无查处法律依据等许多问题。被查处对象大都不是造假制劣企业,而仅仅是违反了行业的规定,但确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合法注册、进行联营生产的正规企业,把它们当作非法和假冒对待极不公正;而且人为地制造垄断,固化资源,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极大地妨害了正常的市场竞争,人为地增大企业的成本、产业的成本和社会总成本,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
我国已是世界第一摩托车产销大国,摩托车产业是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国内市场潜力很大,国外市场更有待大力开拓,因此,振兴和发展中国摩托车工业,整顿规范摩托车市场秩序是众望所归。特别是加入WTO后,整个中国摩托车工业将面对具有很大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的竞争对手,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竞争的方式和领域会更加扩大和升级,全行业的重新组合将不可避免,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来自多方的呼声强烈要求整顿和规范摩托车市场,首先应规范行政管理,整顿维护市场秩序的制度和规范,因而,必须理性对待摩托车市场繁而不荣、兴而不盛的现状。日本摩托车工业发展的某个阶段与我国现状极其类似,数百家企业循着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不断地兼并重组,最终只有本田、雅马哈、铃木、川崎四大企业雄霸全球。我国的家电行业也有过类似经历。指望通过“目录”审批调控产业发展,维护竞争秩序,只是一部分人的主观愿望而已。优胜劣汰,是市场最终的和必然的选择。
有关各方人士提出,对摩托车市场的整顿,一是坚持对真正的粗制滥造和地下工厂造假制劣行为坚决打击,彻底清理,净化市场;二是对争议较大的“目录”管理等问题提请有关部门乃至国务院研究,进行彻底改革,避免人为地使摩托车工业错失发展良机;三是尽快解决确实具备实力的“超生”企业的出路,不可不分清红皂白一刀切,避免人为地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及其他社会问题;四是提高质量标准和加强质量监管,制定统一、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实施统一的产品型式认证等与入世接轨的制度,提高“门槛”,实施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从而保证产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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