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想“高薪养廉”这个问题。想不大明白。
如今,“堕落天堂”厦门远华红楼正在展出,远华案的贪官们一个个在“亮相”。
查一查这些贪官本身的薪水待遇如何?这些贪官中有海关关长什么的,他们的收入要比普通老百姓高许多吧。但是他们要养情妇,要住别墅,这点薪水不是开玩笑吗。
我在想:对于真要贪的贪官来说,高薪养廉岂不是一个馊主意?难道可以有这样的“官僚逻辑”:你不给高薪,我就不廉政。拿钱来养廉,也许只是垫高了贪官受贿的门槛:原来是五万,现在我要开价十万!贪官的胃口有多大,谁有本事量出个尺寸来?远华案的贪官们并没有在贪了一百万之后,谦让地说:“停,咱大爷到此为止吧!”“高薪养廉”,最早是西方国家提出的。当然也是依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相应提出的。但这决不是养廉的治本手段。真正的治本手段是法制,是权力的限制、严格的监督和严厉的制裁。在西方,贪官真不少。但在西方贪官风险成本更大些,稍不小心就立刻倒霉完蛋。而我们这里不少贪官是贪得快要撑死的时候,才被逮了出来。远华案的贪官们在一个不算太短的时期里,贪赃枉法,一手遮天:我有权,我怕谁!
目前我国公务员的收入普遍不高,这是客观事实。然而,现阶段国民收入也不高,与一般群众相比,公务员的薪水不算是低收入。最近看到,一家媒体曾作调查,有90%以上的读者,其中大多为青年人,其中包括公务员,他们都反对“高薪养廉”。在上世纪60年代,干部的薪水和普通群众基本相同,干部没有什么怨言。焦裕禄这样子当官的人,勒紧裤带干革命,当时也不在少数。显然,普通薪水一样能够养廉。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公务员更是需要一点可贵的奉公精神。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务员逐步加薪,老百姓也是完全赞同的。
一句话,是否廉政与薪水待遇简单地挂钩,是一种逻辑错误。
一个最根本问题:是否廉政,不在薪水而在机制上,在于一个严格的监督机制和健全的法制。铁腕肃贪才有可能使腐败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对于腐败分子的无情打击,在古今中外都不失为推进廉政的速效猛药。去想其他什么好办法,多少有点一厢情愿的味儿。
远华案的贪官们,今天已是现身说法的反面教员了,他们让我们学会了一点逆向思维,至少让我非常怀疑“高薪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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