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些媒体刊文呼吁“理解冠生园,救救冠生园”,希望冠生园重新站起来,笔者看后心里很不是滋味。
冠生园落到今天的下场,是谁的责任?一不是市场,二不是消费者,责任全在它自己(如果卫生主管部门事前知道冠生园用陈馅做新月饼,而不制止,那么,管理部门管理同样负失职之责)。
据媒体报道,用陈馅制作新月饼,冠生园从1993年就开始了。我不是老南京,但1993年,我已经在南京这个六朝古都工作生活了。换句话说,如果报道准确,我和众多消费者一样,享用着冠生园的陈馅月饼,已经8年啊。冠生园,你这不是在耍弄消费者吗?
请看事情发生后冠生园的态度。那位总经理始终强调两点:一,这种做法在行业内“非常普遍”,绝不是我冠生园一家。二,在卫生管理法规上,对月饼有保质期的要求,但对馅料并没有时间要求,也就是说用陈馅做新月饼并不违规。他还说中央电视台的报道是“刻意扭曲”、“误导消费者”。
这些话实在不值一驳。“非常普遍”,只能说明这一行业的问题有多严重,但丝毫不能减轻你的责任。“并不违规”,更是荒谬。国家没有馅料的时间规定,就能将1年前的料拿来再用?如果可以这样,是不是10年前的料也可以再用呢?
除了以上这些,冠生园没有任何道歉的表示。作为它的消费者,多么心寒。我们消费者凭什么要怜香惜玉,不,是怜臭惜石,去救一个让我们吃了8年陈馅月饼的企业呢?
就因为冠生园是老牌、名牌企业吗?大可不必。老牌、名牌,亵渎了消费者,嘲弄了市场,一样要被无情摘牌!救救冠生园、冠生园站起来等等呼吁的发出者,扪心自问,骨子深处是不是有着某种不平等意识,觉得名牌企业就应该扶一扶,放一马?
就因为冠生园是我们南京的企业吗?可别忘了,南京冠生园的陈馅月饼也大都是被我们南京消费者吃掉的。如果地方保护主义真的可以允许提倡,那么,冠生园做陈馅月饼的时候,怎么不保护一下我们南京的老百姓呢?在冠生园的查处善后问题上,还是少一点南京情结为妙!
近20年来,中国的消费者经历了太多的痛。我们吃过了毒大米、毒饼干、毒油,却没有一个消费者由此获得过赔偿。今天,消费者意外得知,奸商让我们吃了8年陈馅月饼。一些消费者还把这些月饼作为团圆佳品,寄给了天涯海角的亲人。可冠生园连一个道歉都没有,更甭说整改、处罚,还要消费者来理解它、救救它,让它能再站起来。这不是要上演新版本的《农夫和蛇》吗?
一位海外归来的学者得知冠生园丑闻后,感慨地说,如果在国外,冠生园会因庞大的集团诉讼赔得倾家荡产,会被管理部门的严刑峻法罚得关门破产。同时,冠生园的经营管理者,也会被记上黑名单,永远逐出食品加工业,终生不许再做月饼。因为,他已丧失了最起码的商业道德。
郁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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