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迪/文
患者——退休工人吕师傅怎么也想不明白,同是一种西药“敏使朗”,两家医院开出的每片单价相差0.21元。药房的回答是问题出在包装上:30片装的每片售价是0.826元,100片装的每片售价为0.61元,这是国家有关部门定的价。
康先生说他在一家大药房指名要买新诺明时,营业员小姐拿出的却是复方磺胺甲基异唑片。康先生问她是不是搞错了,全药房的工作人员都说没错,它还有个名字叫“SMZ”。
销售人员——一家药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情况很多,比方说一种主要成分都是乙酰氨基酸、盐酸金刚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等的药,疗效大同小异,可名字就多了。一个厂家一个名字,感力克、太福胶囊、快克、一力、索拉普胶囊、感克、必利康、夫瑞特等等。仅扑热息痛,其品牌就有17种之多(不包括复方制剂),同药异名,就连药品的销售部门和医生也深感头痛,在处方中导致过量和重复用药。
同一药品因为不同名字其价值也不一样了。如主要成分一样的太福胶囊价格为7元,必利康8元,感力克15元。一位药品采购员这样解释的:药厂每隔1年时间就会给老药起个新名,加上铺天盖地的广告,这样,药价自然就高了。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也曾专门下发过整顿药品别名泛滥的通知,但大多数厂商为了自己的利益仍我行我素。老药换新名,疗效无改进,实际上是变相坑骗患者。
管理机构——深圳市物价局负责人介绍,药品实际出厂价与批发价、零售价之间存在很大的空间。尽管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不少措施,但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其次是药品的构成复杂。即使同一种药品,其主要成分相同,辅助成分、技术含量却不尽相同,以及剂型的不同,都可能影响其效用和副作用。所以,同样名称的药品,不同厂家、不同包装,甚至不同剂型,其价格也各不相同。另外,经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确认后统一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均为销售的最高零售价格,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可以据此制定实际销售价格,因而也会产生价格的高低差异。也有个别企业利用药品生产的特殊性,不经管理部门审核,采用改变包装等方式,搞形式上的升级换代,虚列成本,虚定价格,加上高额折扣,扰乱了药品市场。这些,都需要加强管理。
医疗机构——率先在业内作出药价不高于药店承诺的博爱医院王副院长告诉记者,药价存有“虚高”现象。导致药价“虚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不同工艺所致,有的是因各省物价部门的定价不同,还有的是因中间环节的不同造成。而这中间环节又是有很多学问的,比方有的药品进医院要花所谓“进门费”,给各个环节塞红包。这些都增加了药品的成本,而最终承受的就是老百姓。
为使老百姓切实享受到降价的好处,“博爱”不仅大幅降低了药价,还修改了电脑软件,用中文标明化验单,使患者享有知情权。到底有没有病,病情如何,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掏钱。
药品零售商——三九医贸公司杨正奇博士认为,药品不同于普通商品,不能仅以价格来作为评价优差的惟一标准。
站在零售商的角度,他认为,零售药店的市场着眼点应该是,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舒适、方便的购药环境,为顾客答疑解难,提供专业的帮助等,这些都应是确定价格的指标之一。另外,他认为药价混乱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因为医院还有“以药养医”现象,致使医院的药价要高于药店;除此之外,药品的价格还受制于生产企业的状况。国家鼓励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国际通行的GMP(药品生产质量规范)改造,也允许GMP达标企业与非达标企业生产的药品有一定的差价。
关于降低药价的话题,深圳市南北药行某部门的陶经理告诉记者,在他公司属下有90余家分店,都实行了国家有关降价规定。但受市场的因素影响,具体药品的具体价格,各个药房又会在国家限价之下,灵活掌握。他说现在是信息时代,作为企业不仅要听凭政府调节,还要注意市场的动向。往往是红头文件还没到,网上已经开始降价,那么他的企业也会加快行动,与市场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