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叟
应届毕业生王娟在广告公司应聘时,因主动让座而落聘。这真是令人尴尬的一幕。类似的情景在许多场合出现过。大学生学雷锋,将修电器的桌子摆到了家电维修个体户的门前,与个体户发生了争执,个体户说大学生抢了自己的生意;大学生义务帮人推车与民工发生了矛盾,民工说大学生砸了他们的饭碗……凡此种种,中国人今后该如何行为?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谈到过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中商人夏洛克的逻辑:如果我放高利贷,从中牟利,而有人居然借钱不要利息,就是存心跟我过不去,就应该被诅咒。我指出这种逻辑与社会良善道德的背离。有读者质问我,进行高利贷经营的夏洛克有什么错?我小心地询问,在市场经济社会里,是不是所有的关系都是建立在‘经济人’假定上的交换关系?读者来信理直气壮地回答:毫无疑问,价值规律存在于所有的经济形态下,市场经济当然也不例外。读者指出,我的脑子里“似乎”还存在着很多传统的所谓“高尚道德观念”,以至于对经济学者鼓吹的交换关系大为不满。他开导我,“其实,从本质上说,无私奉献也是一种交换关系。”
我必须承认,在我的脑子里不是“似乎”还存在着传统的道德观念,而是传统的道德观念根深蒂固。我无法接受因为让座而失去工作机会的逻辑,因为让座与市场竞争根本就是两回事。如果广告公司不想录用那位谦谦君子(小姐),希望他们给出更好的说词。同样,我也不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雷锋的行为过时了。
那么,助人为乐的行为能否纳入到经济学中进行解释呢?一些朋友给我寄来了他们的答案。他们认为,助人为乐是一种主观偏好,在助人的行为中,行为人获得了极大的乐趣,这种乐趣是精神上的满足,是他们助人获得的报酬,这仍然遵循了等价交换的原则,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毫无二致。既然助人为乐是为了获得某种需要,而商业经营也是为了获得某种需要,所以两种行为出现竞争也就不足为奇了。
看来,问题出在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上。关于这一假设的对错。我在小文中无法展开评论,因为有些经济学家认为如果否认了这一假设前提,现代经济学将不复存在。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是不是都以利益交换为目的?有没有基于感情的需要而进行的付出?
几年前,我国学术界曾经有过“经济学帝国主义”的讨论,反思经济学的理念对社会其他层面的侵蚀或影响。现在回过头看,当时的担忧不无道理。从重义轻利,到市场帝国主义,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面对社会上种种现象,我们不能不为人文科学的缺失而叹息。
人文科学是探讨与人类利益有关的学问。但是,人文科学绝对不是仅仅用市场经济的眼光来分析社会上的一切问题。它以人为本,在分析社会现象时,无时不在叩问人性的根本,探究社会发展的历史动因。当一个社会充斥着厮杀叫卖声的时候,让我们冷静地想一想,这个国家今后是奉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呢,还是更需要一个和睦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