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场老板卷走百万家财 与二奶开起夫妻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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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10:40 四川新闻网 | |||||||||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靠卖牛奶为生的成都郫县农民罗某,哭着找到成都女子维权中心,请求帮助搜集丈夫包二奶的证据,以免自己在离婚时遭致人财两空的悲惨结局。 丈夫有钱便学坏
1988年经人介绍,罗某与王某在认识一年后结了婚。当时王家有3头奶牛,一家人靠着卖奶日子过得还可以。2001年10月,很有经营头脑的王某与妻子商量再买些奶牛回来扩大再生产,可以多赚些钱。于是老实善良的妻子罗某便以自己的名义借贷了12万元,让丈夫到陕西买回了12头奶牛。由于生意好,夫妻俩又于当年12月底承包了一家农家乐,一时间真可谓财源滚滚。 自从家里发了财,平时就好色好赌的丈夫很快招聘来一个年轻的收银员,而农家乐便成了两人私混的庇护所。每日负责奶牛场的妻子起早贪黑,哪里知道二人所为。直到2003年8月,妻子才耳闻丈夫的丑事。见事情戳穿,王某不再避讳,索性提出离婚。罗某表示,只要丈夫理清所有帐目,离婚就离婚。然而一清理,平时不理财的罗某才知道家中已经几乎没有了现金,而丈夫前前后后更是悄悄卖掉了30头牛,卖牛的钱也不知去向。由于双方在财产问题上产生分歧,罗某表示拒绝离婚。 2003年底,丈夫莫名其妙地又要牵牛去卖。罗某死活不让,丈夫竟然大打出手将罗某打伤。有一次,罗某15岁的女儿看见父亲和二奶一起走路,便尾随其后。二奶瞥见之后,还对着罗某女儿喊,“醉翁之意不在酒啊?要有证据喔。” 2004年4月,当地法院拒绝王罗两人离婚。但告知罗某,如果再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丈夫的过错,半年后法院将判决离婚。 自扮侦探要抓现场 承受着巨大精神伤害压力的罗某决心为自己讨回公道。从丈夫司机的只言片语中,罗某知道了丈夫和二奶大致在眉山同居。于是,她时常骑着一辆电瓶车去追丈夫的汽车。今年6月,她终于打听到丈夫和二奶的住处在眉山火车站附近。于是就常常去那里蹲点,最后终于找到了丈夫包二奶的小区。由于不知道具体的门牌号数,罗某只得躲在小区外观察。小区保安在了解到罗某的真实情况后十分感动,于是主动告诉了罗某实情。 8月22日,罗某邀约10多个亲戚到眉山抓现行。远远地他们注意到屋内灯火辉煌,不少人正在打麻将。待晚上11点过熄灯后,一班人迅速冲进房内,将丈夫和二奶双双堵在床上。罗某发现,二奶家所有家用电器都是自家的,而家具则全部是新买的。在抄起相机一阵猛拍后,罗某又打电话叫来派出所警察,将二人带到所里做了笔录。在派出所内,王某承认奶牛的确是自己拉走的。 丈夫是否构成重婚罪 抓到丈夫包二奶的证据后,罗某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然而更让她担忧的是,10多年来,丈夫挥霍掉的近百万财产她拿不出有关证据,因为当初那张12万元的汇票已不复存在;牛奶的收入及农家乐的收入也全由丈夫保管,自己根本不知情;而目前家里的20头奶牛,丈夫已经牵跑了11头…… 针对罗某的担忧,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了律师。对此律师认为,如果将抓现证据再加上王某与二奶以夫妻名义同居等相关证据,王某将构成重婚罪,也将因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作为二奶,在明知王某是有妇之夫的情况下还与之同居,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规定,王某属于过错方,所以在离婚夫妻进行财产分割时,将少分或不分财产。 四川新闻网记者 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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