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发起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其他发起人:四川九寨黄龙机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嘉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贵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发行人改制及股本形成情况 本公司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1999]341号文批准,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四川九寨黄龙机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嘉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贵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并于1999 年12月28日
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发起人集团公司以其下属大桥分公司、桥梁分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公路一分公司、公路二分公司、集团公司二公司、集团本部及直属项目经理部中与公路桥梁施工建设相关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川国资评报字(1999)第42号)并经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川资评管[1999]163号文件确认,集团公司投入的上述经营性资产净值为22,165.39万元。九黄机场、四川嘉陵、北京科卓和四川贵通分别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00万元。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净值合计22,565.39万元,按1:0.6647 的比例折为15,000万股,其余列为资本公积,经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川国资企[1999]58号文件批准,集团公司持有的14,734.12万股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其余股份界定为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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