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烤鸡开酒楼办公司 “江南秋菊”诈骗8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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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 12:20 青年时报 | ||||||||||
她卖过烤鸡开过酒楼办过公司,曾是一个风云女性 □时报记者 曾建宁 通讯员 钟法 时报讯 “我会不会被判死刑的?”8月13日上午11点左右,当周玉君被押离被告席时,她向旁听席上的人发问,但没有人能够回答她。她曾经的风光已不再,只有两行泪伴着
周玉君曾被称为“江南秋菊”,是因为她有一件抗诉6年的案子终于获得了成功,包括中央电视台等各大媒体纷纷作了报道,使她一度成为闻名杭州甚至全国的女人。 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周玉君非法集资8523.25万元、1.9万港元、1.76万美元,除向被害人返还部分本金、利息外,尚有本金6158.045万元和那些港币、美元不能归还。她把这些钱拿去开海鲜酒楼、做二手车生意去了,但她绝大部分的钱,都陷入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怪圈。(时报1月9日3版曾作报道) “平时很节约的,从没住过五星级酒店” 庭审从上午9点15分开始,地点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 庭审中,检察官说,1995年5月至去年12月,周玉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从事海鲜生意、开办二手车市场等高效益投资急需大量流动资金为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在杭州和北京等地,直接向60人借款,并在无经营管理能力的情况下,不断开办饭店、酒楼,造成巨大亏损,而借款不能归还,构成了集资诈骗罪。 但当审判长向周玉君发问时,她回答说:“我自己平时很节约的,从没住过五星级酒店。我外出时很少坐飞机,除了那次去北京坐过一回!”周玉君说这些话,是想说明她不是那种享受的人,没有把钱拿去挥霍。 “没有去北京之前,我一直想还的” 周玉君最初是开烤鸡店的,后来还承包了出租车请人营运。1995年,她开了一个“飞龙夜总会”,投资300万元。因为一家公司私刻了“飞龙夜总会”的公章,又吃了官司,法院执行了周玉君128万元。 周玉君进行了6年的抗诉,最终取得了成功,但钱却无法要回来了。她因此案名噪一时,被誉为“江南秋菊”,有媒体还请她做妇女维权的访谈,她还被邀请参加首届成功女性风云人物代表大会。 后来,周玉君先后承包了蓝宝茶馆、八卦田山庄、西子饭店、舟山大厦等,每处投资都在50万元至400万元之间,但都没有经营多长时间,而且都亏了。 她还在北京开了海鲜店,并开了分店,但也亏了几百万元。她做二手车生意,也亏了。 周玉君开饭店开公司的钱都是借的,并且是高利贷,月息在2%-30%之间。审判长问她:“想没有想过要还?”周玉君毫不掩饰地说:“开始没有想到会还不了,没有去北京之前,我一直想还的。后来就……” “对不起女儿,没给母亲过一个生日” 检察官指控周玉君的集资款,一共牵涉了60个债主。一般都借了几十万、几百万元,有的甚至借了500多万元,而且是多次借给她的。据说,这些债主在杭州和北京都是“圈子”里有头有脸的人物。 周玉君在最后陈述时声泪俱下,她表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都认了。她哭着说:“我自己走上这条路,让很多人一贫如洗,我对不起他们。” 周玉君的亲友没有为她请律师,法院指定了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林萍为她辩护。林萍说,那些高利贷债主借钱给周玉君,都是“利滚利”,月息高达30%。 周玉君最后想到了自己的女儿和母亲:“我对不起女儿,可怜的女儿,我没给母亲过一个生日……” 经过审理,法院当天没有作出判决,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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