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非正常死亡 惨烈爆炸幕后的故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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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17:09 南方周末 | |||||||||
相关文章:三联生活周刊:乐山“人体炸弹”与首富之死 本报驻京记者 张春蔚 两个初中毕业的农家子弟,一个是亿万富翁,一个是守着河滩的小包工头,他们的生活都维系于水,却同归于火。两人同归于尽的起因仅仅是一起6000元的纠纷,而这起纠纷
7月21日上午10点10分,四川乐山峨边彝族自治县县城内一声巨响。“这是哪家的液化气爆炸了?”当人们还在猜测时,一条更轰动的消息不胫而走:峨边当地的第一富豪——明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君明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被炸死。 虽然街上还满是爆炸后冲击波震碎的窗玻璃渣,不宽的街道仍然被闻讯赶来的人们挤得水泄不通。 五天后,作案人、峨边县宜坪乡草坪村下草坪组17号村民张明春落土为安。在此前三天,葛君明出丧,满满3车鞭炮,长长的车队,整个峨边县万人空巷。那时,张的家属还在为张的丧葬费用发愁,据村组长张开平说:“如果超过2500元,这个人就不要了。”幸好,张的家属借来的1700元刚好够支付1670元的费用。 当晚下了一场暴雨。除了明达公司临街处二楼那些没有玻璃的窗户还能让人记起什么,整个城市被洗涤一清。 峨边多矿,甚至当地就有炸药厂,爆炸物的广泛使用让人担忧。与此形成反差的是,明达公司从未想过请保安,公司的大门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甚至连葛君明自己也从未买过任何保险。 葛君明和张明春均为初中毕业的农家子弟,只不过后来前者成了当地的亿万富豪,后者成了债务缠身的小包工头。两人同归于尽的起因仅仅是一起6000元的纠纷,而这起纠纷如何演化成一场惨烈的爆炸案,张明春又何以非得走此绝路?这是一般人所难以理解的。 记者问张的老父亲张永存:“你觉得你儿子这样以命换命值吗?”张父表示:“我说值不得。但他(指葛)死他该,我(指张)死是被逼的。” 在此次导致葛君明死亡的占地纠纷中,被占土地者并不只张明春一个人。“其他人接受了明达集团的赔偿条件。而张明春却选择了以死相拼。”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其实张明春被注销采沙许可证,他完全可以针对水利局这种行政行为请求行政复议,如果不行他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在此之后他还有强制执行多方法保证自己的权益。但是维权成本让这些途径变得有些望梅止渴。 记者在当地采访时,一位三轮车夫对记者表示:“葛是个实在人,张是个好人。他们都很冤枉。” 亿万富翁葛君明 爆炸案发生前,葛君明刚刚从北京回来。 就在他回来前几天,张明春在家里已是沉默不语。7月19日,张就像往常一样走路下山进城。从峨边县到草坪村车程是一个多小时,而张的家到有车的地方还有40分钟的路。 当天,他化名“桥伟成”住进距离明达集团300多米处的平安旅馆。他在等待葛君明回来。 据他所住的平安旅馆服务员冯永琴介绍,此前张大概在旅馆内住了十多天。谁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度过这漫长的时间,又是处于一种怎样的状态。 第二天晚,全身只有7.3元的张明春从原来的308房搬到地下室207房,这里只要5元钱一晚。警方后来在屋内发现桌上还有张留下的2.3元。 葛君明在北京参加的是一次中国铁合金行业会议。早在1999年10月,葛就瞄准峨边的电能和矿产两大资源,转入冶金行当。虽然是高耗能产业,但因地理优势,其迅速成为铁合金行业内的生力军。 据明达集团李春城副总的介绍:集团目前净资产达到1.4亿元,员工1500人。加上临时工,间接员工人数可以达到3000人。今年集团计划生产铬铁5万吨,电石2万吨,活性炭5000吨,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 这一成果缘于葛君明早年东奔西走所积累的见识和眼光。 据葛君明的二弟葛君华和三弟葛君礼介绍:葛君明15岁初中毕业就随父亲出外做活,最初是木工,后来还干泥水活。葛21岁结婚时,其结婚家具多数出自他自己的手。1980年葛进入峨边沙坪建筑工程队,从泥工、木工做到组长。1988年到1993年葛出任峨边沙坪建筑建材公司队长。 在1991年,葛兼带做一些汽车配件销售。当时峨边林区生意很好,林业运输往来频繁,每年的收入都在几十万元。1993年葛君明自己组建四川明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此外葛也很精明地投入到运输行业,葛甚至还拥有一条自己的铁路专线。正是建筑业、汽配业和运输业为葛君明带来最初的财富积累。 据了解,葛的房地产业务在当地做得相当红火,当地的县委住宅楼、邮政局商住楼、县交管所综合楼、金口河客运站、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农村信用社住宅、教育局培训大楼等50余项重要建筑工程都是由其建筑公司一手完成。虽然现在房地产已经逐渐退出明达集团的主业。 但真正的机会还是出现在1996年,葛拿下了四川峨边电石厂这个亏损国企。在拍卖会上,葛让其三弟一次次举牌,在这次倾囊而出后仅仅3个月,电石价格上涨,整个企业扭亏为盈。 “本来集团打算把总部迁到乐山市,后来就是修建电站而暂时停下。”李春城表示,“企业属于高耗能产业,去年一年仅电费支出就接近5000万,而总投资3亿元的玉林电站建成将能满足集团所有企业的用电需求。” 在葛的亲兄弟看来,葛是个要求非常严格的人,对数字有着极强的敏感性。虽然是私人企业,他要求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不能兼顾,他的弟、妹们也都有自己的公司。 据公司员工说,葛每次都主动跟他们打招呼。葛经常去小店吃面,还时常给员工埋单。 在公司旁边的一些门店,商家们表示明达集团也从无欠账赊账的事情。 葛出事后,葛的家人表示:“太冤枉了。明明是手下人干的事情,为什么要找到我哥?” 葛公司内的员工认为这是一起非常偶然的意外。 面对外界指责他们的有权有势,葛的三弟说:我们也是农民,所谓权势都是表面上别人以为的。 走投无路的包工头 与葛君明相比,张明春走的是一条截然不同的生活路径。 47岁的张明春以前学过医,4年前得过肺结核后治愈。 张有个外号叫“婆婆妈”,每当人们这样叫他时,心情好张会说“歪的”,心情不好他会说“嗨”。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在村里还是属于有文化较精明的人。 张比较内向,相比不识字却外向的妻子而言,张明显在家中处于弱势。他的女儿小学毕业就出去打工,儿子初中没有毕业也在外打工。他自己每天忙着沙场,妻子有妇科病不能做重活,家里的七八亩地主要由79岁的老父亲耕种。 在这个家里,拿不回钱的张明春并没有太多的权威。今年以来,上门讨要工钱的民工又频频上门。张所在村组长张开平也给张做过活,张开平说,目前张在外还欠100多个工的钱没付,这差不多就是两万多的外债。 张开平说,张明春有时也和大家打打牌。但他的个性内向、自尊心强,什么都埋在肚子里。张开平认为:“张明春是被明达集团逼到这一步的”。 葛君明和张明春的生意都依托于大渡河,但恰好又是葛的水电站让张的采沙场歇了业。 记者调查发现,这场补偿纠纷源自去年11月。明达集团修建玉林电站,其中改建一段公路。改建中要占用张明春近10年来自己修建的车路和沙坝,但在补偿价格上双方有争执。 按照张明春死前留下的自白书的说法:张“在这个采沙场投资3万余元。其中修车路1.7万余元、治理沙坝8000余元、修建挡水坝9000余元”。这还不包括张明春在县水利局办理采沙许可证支出的5000元。 张在其自白书中写到:11月8日,水利局的刘世太和明达集团的人就占用沙地找张协商,说补偿5000元。11月10日,刘世太和承包修路的曹国俊再次找张,曹说愿以私人名义补偿1万元。11月11日,张收到一份14日其“采沙许可证”作废的通知。但下午就有人表态说曹表态的1万元不能算数,他也不能代表明达集团。 张在自白书中写道:“当时我什么都说不出来了。他们就这样欺炸(诈)于我。” 张还写到:11月12日早上,曹国俊来找他说公司不会给补偿了,但他承包工程只是暂时用一下这段车路,双方私人协商,曹给张5000元,张把沙坝给曹用一段时间。 四川明达集团副总李春城在接受采访时,也向记者出示了2003年11月12日由曹和张共同签署并按手印的协议书。双方协议对“玉林桥河滩地及公路租用一年,起止时间为2003年11月12日—2004年11月11日,租金费用4000元整,一年内张明春所办河滩证及河坝砂石由曹国俊使用。使用期间出现问题,由张明春负责解决”。 按照李春城的说法,明达公司此外还支付了张1000元的河滩办证费用。但张明春的妻子周兴荣说丈夫只拿回4000元的补偿。 但这以后,张却开始面对两大问题:一方面是水利局要注销其采沙许可证,一方面是明达集团负责补偿的人表示4000元已经是补偿费用了,而且是张认可的补偿。“他(指张)的沙在整个峨边都算好的。主要是地段好,筛出来的沙没有泥土,比其他地方的沙好用。”偶尔也从事采沙的峨边沙坪镇中坪村村民吴文有表示,“但是每年涨水就要把他的坝冲走,于是每年他都在修坝,赚的钱多数又投到修坝上了。” 张的妻子周兴荣对记者表示:“前些年采沙场并不赚钱,就是最近一年收入才稳定的。但在采沙最好的时节,就不让我们再采沙了。筛好了的沙也不让拉走。” 据周兴荣说,最后一次采沙用了17个工人干了11天,每人每天工资20元,每天还要管一顿2.5元的饭,补偿的4000元一支付工资就没有了。但沙场以前就欠别人的工钱,现在加起来更多,还有一些买沙的买主还欠沙钱。今年过春节还有债主上门讨债,夫妻俩还吵嘴,张明春甚至给妻子下跪。 按照张明春所在的草坪村组长张开平的介绍:最近两个月来,张一直在峨边县城内找人解决这件事。张找过很多部门,但是打官司没钱,找明达公司也没有结果。 张开平表示:张明春主要是想要够曹国俊当时许诺的1万元钱。 在张7月17日回到家中,其妻见到张身上有四条已经结疤的血痕,但张没有任何解释。至于张到底找过哪些部门,这些部门是否给张答复,而张又受到何种处置,记者采访中没有得到印证。但按照张的自白书所写:6月17日,张再次找到水电局(应为水利局)。没有结果。 “就这样我走投无路,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我要为真理而战斗到底,要与他们同归于尽。”绝望的张明春留下遗言到此,又写道,“想打官司又没有钱”。 据一些知情人士介绍:张要索取曹口头答应的1万元钱,必须得到葛君明的签字认可。据说张找过葛几次,甚至给葛下过跪。这些说法在明达集团没有获得证实,明达集团副总李春城表示自己甚至从未见过张。葛的三弟葛君礼表示自己只是去年见过张。 事件回放: 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