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东国投老总黄炎田被判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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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9:22 新京报 | |||||||||
本报讯 (南方都市报记者 吴秀云) 记者昨天从广州中院获悉,该院6月11日对原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黄炎田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宣判后,黄炎田没有提出上诉。 黄炎田,1940年出生于广东省博罗县,汉族,文化程度大学,原系广东国际信托投
广州中院经审理查明,黄炎田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亿元,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