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年内实施工资集体协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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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 09:16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吴蔚) 五年之内北京将可能普遍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意味着,职工将来不仅可以对自己不满意薪酬和其他待遇说“不”,还可以利用工会组织的力量让资方对自己期望的条件说“是”。 昨天,北京市委副书记、北京市总工会主席阳安江,在北京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开幕式上表示,要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已建立工会组织、能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或实
当天,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643名工会代表出席了此次大会,研究确定今后5年工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工会领导机构。 市总工会提供的资料表明,目前我市已经有4545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内容包括企业工资总额或人均工资水平、企业最低工资、增长工资幅度、工资支付形式及时间,带薪休假、加班工资支付以及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等。一些企业还采取了1+x的形式,即在签订集体合同的基础上,每年再签一份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 目前市总工会正在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也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此外,会上还透露,北京工业系统已全部还清拖欠职工的4.8195亿元“三费”(工资、医药费、社会保险费)。 -链接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