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月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570元调整为63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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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10:27 经济日报 | ||||||||||
本报上海6月10日电 记者吴凯 实习生李治国报道 记者昨天在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结合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上海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570元调整为635元。据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单位需另行支付。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5元调整为5.5元。同样的,这个标准也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新闻发言人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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