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驾照年审 北京调整车辆和驾驶员登记业务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06:56 人民网 | ||||||||||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牛爱民、孙蕾) 北京市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对现行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实施部分调整。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10日向新闻界公布:调整11项车辆和驾驶员登记业务。其中包括: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和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时间由30天调整为15个工作日; 停止核发、换发临时驾驶证,对港澳台及外国人短期入境的核发正式驾驶证; 除60周岁以上或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驾驶证仍按年度审验外,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到满分纪录的,不再进行年度审验,在驾驶证换证时一并审验;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不再体检; 申领小型汽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放宽到70周岁,申领三轮汽车和二、三轮摩托车等驾驶证的年龄为18到60周岁,大型货车和无轨电车驾驶证申领年龄在21周岁到50周岁,大型客车驾驶证在26周岁到50周岁,同时对身高、视力等身体条件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允许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换领业务; 对新车出京号牌的办理,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换领驾驶证手续,军人、武警驾驶证申领等,也都调整得更为方便。 交管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这次车管规定的部分调整,是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更加方便群众,方便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证持有人,体现管理工作以人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