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指导价价值有多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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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07:40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 何翠云 近日记者获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年将在全国162个城市推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依《劳动法》,企业依据经济状况和自身经营状况自主确定工资标准或者劳资双方集体协商工资标准,国家只是宏观调控工资总量。“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什么是“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资研究所研究人员王霞告诉记者,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是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对各行业不同工种或职位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分析、汇总之后形成各行业各职位的工资价位,每一职位的工资价位都分高、中、低等,王霞告诉记者,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反映了各地区劳动力市场各种工作岗位的实际支付水平,自1999年开始在部分城市试点以来,截至2003年年底已有100多个城市开始发布各职位工资指导价。 记者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北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已经发布,200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495元,目前网络上已公布80个职位中,企业董事长这一职位工资指导价位最高———每年278610元、中价位每年50978元、低价位每年15915元,其次依次为医药商品销售员、广告公关经理、厂长经理、计算机软硬件工作人员等,中餐厨师工资价位最低为每年6646元。 据介绍,由于各地区经济差异,因此各地区或城市发布的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更具有参考价值。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指导谁 目前推行工资指导价的各地区或城市的职位工资指导价每年7月左右更新一次,各企业可以参照各职位工资指导价制定有关工资标准,劳动者也可参照工资指导价对照自己的工资水平,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资研究所研究人员王霞告诉记者。 然而记者采访时发现,对于“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这一概念大多数人表示不太清楚。当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对企业是有益的,职位工资有了高、中、低位的参照,这样可以避免劳资双方盲目要价、产生分歧,也有利于企业控制成本,全球CEO网站执行董事陈伟群认为。 也有人提出异议,“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到底有多少指导意义,对于供大于求的低端劳动力市场,同一个职位,企业可能更倾向于低价位的工资指导价,也就是说可能会压低职位工资标准;对供不应求的高端人才市场,比如公司CEO的工资指导价年薪20万左右,而实际上,据有关信息,上海年薪在100万以上的CEO就100多万人。 有关劳动法方面的律师认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只是一种信息参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意义何在 为何推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推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反映了政府职能的一种转变。随着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逐步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过渡,由直接的行政管理转为信息服务,为企业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工资以及集体协商工资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调节地区、行业之间的就业结构,使劳动力价格与劳动力供求紧密结合,促进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形成。 一家企业人事经理谈到,推行工资指导价固然是促进劳动力市场机制形成的一个因素,但目前并不是最重要的因素,目前阻碍劳动力市场机制形成更重要的是人才自由流动的限制以及人才培训市场机制的缺乏。 有关专家认为,事实上,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各行业劳动力成本的问题,目前世界各市场经济国家都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这种做法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 但是,一家外企首席代表告诉记者,由于税收的影响,中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有时可能无法反映实际的工资水平,在国外,各行业各职位工资价位都是非常透明的,而在中国在工资报酬上,这一点令人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