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原行长贪图80万好处费6600万国资被骗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9:10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贵阳6月3日电 只为贪图80万元的个人私利,竟为不法分子提供巨额商业承兑汇票担保,导致6600余万元的国家资金被诈骗。贵阳市中级法院日前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农行贵阳市瑞金支行原行长石世芳因涉嫌受贿和索贿80万元站在了被告席上。 公诉机关指控,珠海红大公司与贵州东龙公司于2003年6月签订了5份虚假的工矿产品(铝型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贵州东龙公司向红大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3.99亿多元,支
按照珠海红大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洪元的要求,在明知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情况下,石世芳擅自越权为这些汇票分别向工行郑州市经纬支行出具了5份不可撤销的商业汇票担保函,请经纬支行予以贴现。农行瑞金支行提供担保,保证在承兑人到期未还款的情况下,由农行贵阳瑞金支行无条件支付所有款项。 同月,工行郑州市经纬支行将其中7张汇票予以贴现,金额为6634万元,其余汇票约定分期贴现。石世芳为此获得周洪元给他的50万元“好处费”。 公诉机关还指控石世芳为其他企业贷款时索贿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