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财富人物职场 > 新浪财经--行业专题--医药业 > 正文
 
北京同仁医院一位眼科医生“走穴”致残10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 08:3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孙于泳) 北京同仁医院一位眼科大夫,因涉嫌在山东省莒南县人民医院为白内障患者用超声乳化仪进行手术后,导致10名患者视力丧失,被莒南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10位患者的赔偿责任约49.2万元,并退还医院曾支付的手术报酬5000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患者术后失明告医院作为原告的莒南县人民医院称,1999年,该院从北京爱东明医
E歌时代来临了!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缤纷彩音风暴免费听 上网实用手册
疗设备公司购买了一台超声乳化仪,该公司同时介绍在北京同仁医院眼科工作的何永奇大夫,到该院用买来的超声乳化仪进行手术。1999年11月5日,何永奇来到莒南县人民医院,使用该超声乳化仪做了23例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医院按每例500元向何永奇支付了报酬。

  手术后,许多患者出现了眼痛、头疼、视力下降,甚至视力丧失的症状。为此,患者张洪友、李金才等10人分别将莒南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2002年12月16日,莒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莒南县人民医院共赔偿10位老人492255.35元。

  医院赔完患者告医生莒南县人民医院在完成对10位老年患者的理赔工作后,今年3月2日来到北京,将同仁医院眼科大夫何永奇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承担10位患者的赔偿责任,并退还医院曾支付给他的手术报酬5000元。

  该医院认为,何永奇身为北京同仁医院的眼科大夫,“由于何永奇的过错造成对10名患者的人身损害,我们作为医疗机构,已经赔偿了10名患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因此,我们有权向直接责任人何永奇大夫进行追偿。”

  在法庭上,何永奇的代理律师承认,何永奇当时确实去了莒南县人民医院,“但何永奇大夫当时并没有进行实际的手术操作,而仅仅对那里的医生进行了技术指导。另外,何大夫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昨天法庭提出的医院是否和何永奇签订了合同、给何永奇报酬有无证据一事,该医院表示:“因为这件事属于大夫自己干私活,既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支付报酬的证据。”但医院方面表示,患者们可以证明是何大夫为他们实施的手术。

  昨天的庭审持续了约1个半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美英向伊政府移交权力
关注2004年高考
美进入恐怖袭击高危期
基地在沙特发动袭击
美英联军虐待伊俘虏
孙燕姿全国巡回演唱会
AC米兰中国行
飞人乔丹中国行全记录
法网男单四强产生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