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标准件总厂职工领拖欠工资竟要手续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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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10:08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沈阳市标准件总厂3000余名职工到单位领取拖欠的工资时被告知,必须交10元钱手续费,否则领不到工资。 厂长的解释是:“这是我们单位为职工垫付的复印费、资料费、查询费等。10元钱还不够呢,为此单位还补贴了不少。”
职工:不交手续费不给发工资 沈阳市标准件总厂位于铁西新区启工街3号,1996年2月份以后停产后并轨,目前有部分员工上班。 日前,铁西新区政府为解决该厂拖欠工资问题,拨下一笔经费。标准件总厂在向职工发这笔钱的时候,强制性规定每人另交10元钱的手续费。 “我们每个人都交了,要不咋领回1400多块钱啊?”标准件厂下岗职工宁女士无奈地说,“每个职工根据工龄不同,拖欠的工资数额也不同,最多的有七八千元,最少的也能有一两千元。” 这10元钱究竟是什么费用,宁女士说5月29日厂里的解释是“手续费”。 厂长:10元钱是厂子以前垫付的 标准件总厂丁厂长昨日解释道:“10元钱包括复印费、计算机录入名册和印制相关的表格等费用。这些手续费用都是过去厂方为职工垫付的。目前厂子存在困难,所以收回了这笔钱。” 为了验证自己的话,丁厂长叫来一名工作人员拿出了几份表格:解聘书、企业偿还拖欠职工债务协议书、失业人员档案传递存根、并轨职工个人情况登记表…… “这些表格都是厂子并轨时期从市劳动局买的,其实加上复印等费用,我们收取职工10元手续费并不多。”丁厂长说。 “有没有明细的手续费清单呢?”记者问。“没有。”丁厂长干脆地说。“收取的手续费都入账了吗?”“都在劳资处呢,交手续费的职工都记人名了,目前还没有收完,账单还没有出来。”丁厂长回答道。 对那些想要手续费收据的职工,丁厂长作出答复:“6月15日之后,想要收据的职工们可以来厂子领。” 劳动部门:大部分手续费由企业交 对此情况,沈阳市劳动局就业办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企业并轨时期发放的“并轨职工个人情况登记表”等都由单位出资购买。 劳动局工资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企业正常为职工办理的手续应该由企业出钱,有关职工个人问题的相关手续单位给办的,应该由个人承担。从企业(标准件总厂)出具的相关手续判断,大部分手续费用都应该由企业交。(记者 陈萍 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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