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希望媒体炒作 中国企业家为何低调做慈善?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06:56 中国青年报 | ||||||||||
记者 周凯 本报上海6月1日电 “我们集团的慈善行为纯粹是为了回报社会,不希望媒体炒作。”今天,在“上海国际慈善论坛”上,记者遇见了前来参会的上海瀛通集团董事长秘书办公室主任杜南南。
自5月《福布斯》中文版的“2004中国慈善榜”把瀛通集团排在首位以来,她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要求。她告诉记者,是因为目前的环境还不适合对企业的慈善行为进行宣传。 杜南南说,去年,瀛通集团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捐赠了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了瀛通慈善基金。目前这项基金已经用掉500万元。5月20日,集团又向基金注资1000万元。 多次捐款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也是“只做不说,多做不说”。今天,美国促进企业慈善委员会执行董事查尔斯.摩尔问:“企业的年报中是否有关于慈善事业的项目?”浦发银行行长金运的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就是做好事,不求回报。”私下里他也对记者表示:“其实说多了股东也有想法,这是实际情况。”他表示,经常有方方面面的单位来向银行要钱,“除了慈善事业,我们全都挡回去了”。 虽然进入“慈善榜”的企业都不太张扬,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新闻发言人马仲器却非常支持“慈善榜”,还为其提供资料,“我们就是要弘扬这种精神,鼓励先富起来的人从事慈善事业”。不过他也明白企业的顾虑,“现在的社会环境确实会给他们带来一些不利的因素,比如一上榜,税务局就找上门来了,各个方面的关系也找过来了”。 和国内企业的“只做不说”相比,发达国家很多企业把慈善事业作为制度。美国促进企业慈善委员会摩尔认为,慈善事业是一项有利于股东的企业行为,应当被制度化,成为企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企业应对慈善捐赠项目设定明确的目标,进行战略化管理,建立评估标准并制定向高级管理层的汇报体系。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吴书松是“企业捐赠社会公益研究”课题组的成员。他认为,现在中国企业慈善理念的相对缺失,表现在对“企业公民”理解不一样,参与慈善事业的动机和决策不足,以及企业文化对慈善参与的内在需求不够等方面。同时,中国企业参与慈善事业有环境制约,主要表现在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不明显,公益机构发展水平的限制,以及企业慈善的公众支持力量欠缺。 今天恰好是新《基金会管理条例》实施的第一天。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副会长夏秀蓉说,关于税收优惠目前法律不具有操作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在为基金会的税收优惠制定配套法规。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成立10年了,它是全国惟一叫“基金会”的慈善组织,而其他省市都是叫“慈善总会”,包括“中华慈善总会”。《基金会管理条例》施行后,对其他慈善总会还不适用。 据悉,10年里,这里筹到现金9亿元。加上其他形式捐赠,总价值59.4亿元。而此前,中华慈善总会在7年中,筹集的善款近12亿元。 “《条例》实施后,我们基金会的性质就是非营利法人了,而不是原来的社团法人,我们的工作就是‘管钱’。”马仲器用了个最通俗的说法。 实际上,马仲器本人就参加了《条例》的起草和修改课题组工作。他对记者说,基金会进行资金管理的原则是“专业化定位、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帮助基金会进行资金管理的机构是不收费的,“而且他们要保赚不赔”。 上海瀛通集团把4000万元的瀛通慈善基金全部交给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管理。该基金专门成立了一个投资监管委员会,杜南南是集团派到这个委员会的惟一代表。 本身是律师的马仲器说,基金会除了接受监事会的监督,还接受理事会、捐赠人、媒体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同时,基金会应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而捐赠人有权向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