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铁路案又一大蛀虫因贪污受贿罪被判20年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31日 08:13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海口5月30日电 粤海铁路通道工程海口站外电缆工程的项目经理、海口市供电公司工会主席蒲正元,因贪污受贿罪日前被海口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蒲正元是继粤海铁路公司领导班子5名主要成员因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罪锒铛入狱后,司法机关从粤海铁路挖出的又一条大蛀虫。 现年55岁的蒲正元1992年担任海口市供电公司工会主席,2002年9月任粤海铁路通道
2002年9月,海南琼山建筑装潢工程公司负责人符策民得知,海口供电公司技术服务部有配电工程,便找蒲正元联系承包工程。蒲正元提出粤海铁路有关人员需要10万元感谢费。2002年9月29日,符策民如愿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事后分两次将10万元交给蒲正元。 在得知海南省企业工委纪检委开始调查工程问题时,蒲正元找到美琼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伪造了海口供电公司服务部与科翔公司的购货合同书、寄存单等材料。为防事情败露,2003年8月,科翔公司又以89.6万元的价格,向广东中宝联合电缆公司购买4.9公里的电缆,并将签订合同的日期提前到2002年9月26日。但当检察院办案干警找到相关证人侦查取证时,这些当时屈从于蒲正元淫威不敢出面作证的人,无一例外地作出了真实可信、环环相扣的证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