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社保部强调最低工资标准2年须调1次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13:38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昨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劳动工资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必须至少调整一次,并上报劳动保障部审核,确保职工的最低报酬权益。 据介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修订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已经在全国所有地区全面实行,部分地区按规定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适时调整。
|
|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财富人物职场 > 新浪财经--部委专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正文 |
|
| ||||
热 点 专 题 | ||||
|
|
|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