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引雇凶杀人 亿万富豪周祖豹被害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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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 07:21 北京青年报 | ||||||||||
张和平 吴智勇 新华社杭州5月19日电 亿万富翁周祖豹被杀案19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温州籍亿万富豪王伟坚等7人被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杨瑶信被指控涉嫌窝藏罪。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1998年3月,被告人王伟坚、屠金安和乐清老乡周祖豹等人在合伙筹办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辅料综合市场期间,双方发生矛盾。王、屠要求退出合伙并退还筹备资金人民币190万元,但遭到周祖豹拒绝。同年12月份,王伟坚、屠金安与杨金富经预谋,双方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各一份,把王伟坚与屠金安两人的股份“转让”给了杨金富,让杨金富以股东的名义向周祖豹索要投资款。尔后,杨多次纠集他人持股份转让协议书到“祖豹纺织品批发市场”向周催讨投资款均遭拒绝。 1999年4月份的一天,杨金富纠集柯某、陈某等人,携带灭火器、铁管子等凶器强行住进市场。杨金富等人将市场保安李某打伤后逃离,而柯某因逃离不及眼睛被打瞎,陈某腿被击断。 1999年11月10日凌晨6时许,杨金富再次纠集被告人杨国富等十多人(另案处理),携带鱼叉、灭火器等凶器闯入祖豹市场,试图强行控制该市场,迫使周退还王伟坚、屠金安投资款。但在驱赶、控制市场管理人员时,遭到该市场副总经理、周祖豹的侄子周建波的反抗。周建波被赵坚用鱼叉刺中胸部、被吴银富用灭火器打中头部后受伤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杨金富等人逃离了现场。案发后,王、屠多次资助杨金富等人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 2002年11月份,杨金富、王伟坚、屠金安因周祖豹多次上访要求追究他们故意伤害周建波致死而产生杀害周祖豹的恶念。经预谋议定,由杨金富策划、组织杀掉周祖豹,事后由王伟坚、屠金安资助杨金富人民币50万元。王伟坚在北京方庄一面馆向杨金富提供人民币10万元后,杨金富则在陕西纠集被告人朱智金、余存军等人(另案处理),在西安市购买了作案的面包车,并雇人开到乐清。其间,他们又准备了杀猪刀、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品。他们经多次对周祖豹的住所进行踩点,于2003年2月12日上午,在周祖豹的老家乐清市蒲岐镇北门村,经林玉薇在附近查探,发现周在家,即电话告知杨金富等人,杨金富等便携带事先准备的凶器乘坐面包车赶到周家,用杀猪刀等凶器将周祖豹乱捅致死。 2003年3月,杨瑶信明知杨金富系逃犯,仍应其要求,将1万元人民币存入杨提供的银行户头。 检察机关认为:杨金富、王伟坚、屠金安等为索回投资款而结伙持械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又共同预谋杀死一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的庭审,法庭内来了不少被告人的亲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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