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进一步深化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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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 18:4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 齐中熙、刘铮) 我国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相关政策,增加就业,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推进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深化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是一个有机整体,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要统筹兼顾,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即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消除有关制度性和政策性障碍;继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做好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完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收入差距也有所扩大。2002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同时,我国就业再就业压力依然很大,城镇就业供给总量保持在2400万人左右。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和保障标准还不尽如人意。 专家建议,首先要加大农业投入,提高农民增收幅度,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逐步取消农业税;其次,增加就业岗位,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灵活的就业方式,普及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同时,要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提高城镇低保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