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应外合挖银行1.8亿 太原一银行行长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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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 09:00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太原市一家商业银行行长张原清与太原市财政局社保科员及企业老板一起串通,伪造金融票据大肆进行票据诈骗和贷款诈骗,里应外合“挖”银行,共挪用社保基金7659万元,金融诈骗涉案金额1.8亿元。近日张原清因犯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被称作“山西金融票据诈骗第一案”。张原清被捕前系太原市商业银行南内环街支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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