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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惠 大力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 09:39 河南报业网

  河南报业网讯 记者从12日召开的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上获悉,政府大力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并从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教育、个体经营、税收、贷款和户籍等6个方面出台了相应优惠政策。

  据介绍,各类就业培训机构在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培训时,安置地民政部门要对个人所付培训费给予一定补助;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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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提供档案管理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并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有关服务费用;报考成人或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或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及当地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此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还可在税收、户籍和银行贷款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记者胡炳俊实习生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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