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医卫人才流动遭遇体制三重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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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 08:3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本报实习生 邵一乙 上海医学类院校须招收70%上海考生,医生异地执业须变更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执业地点,早已司空见惯的异地专家门诊其实并不合法 4年前,来自福建的李艺伟慎重地在自己的高考志愿书上填上了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对于这样的生活状态,李艺伟乐在其中,因为相对现在班里的上海同学,他的学习机会来得极其不易。他印象很深刻,为了当上医生,高中三年他几乎没有娱乐,每天从早到晚除了温书还是温书,只有偶尔打打篮球作为调节。在福建,独立建制的医学高等院校仅福建医科大学一所。反复研究了全国各地医学院校的招生人数和自己的喜好后,他选定了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当时,它在福建的招生名额只有35个,全省的人争30多个名额,竞争的残酷是难以想象的,成绩在学校排得上名根本算不上什么,在市里排上名也没什么了不起,在省里排上了名才敢填上这所理想的大学。 相对于李艺伟的困难重重,上海临近的苏浙地区的学生入沪学医同样荆棘遍地。为了缓解这种矛盾,2月28日,在上海召开的第三届21世纪医学国际论坛上,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校长沈晓明建议,推进长三角医学教育共同体(或者是长三角医学教育策略联盟)的建设,实现“学分互认、师资互聘、联合办学、共同攻关”,并且到长三角地区兴办独立二级学院,建立长三角医学院校毕业生自由流动机制。会上,“统筹规划,资源共享,互补联动,合作共赢”成为与会者的共识。但会后采访中,沈晓明道出了现在长三角医疗资源无法盘活的种种无奈。 无奈之一: 市属高校外地招生受限 沈晓明给笔者看了在上海市教委有关精神指导下制定的《二医大200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的初步意见》,数据显示,二医大今年秋季招生计划本科生共有690个名额,其中上海市的名额有520个,也就是说分布在除上海以外全国其他地区的考生,只得到了二医大不到25%的招考名额;细分专业的话,反差还要明显,以7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为例,该校在上海有151个招生名额,但浙江只有3个计划招生名额,江苏也只有3个名额。 笔者曾致电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询问缘由,但教委宣传处的王处长却称,高校有很大的自主权,他们并没有强制规定不许收外地学生,具体哪些省市招收多少人是高校自己定的。对这个问题,二医大教务处的姜处长作了补充说明,二医大作为上海的地方院校,必须考虑保证上海市的毛入学率,在上海的招生计划要确保数量稳定,完成了这个额度后,可以视学校师资等情况到外地招。但招太多的话,就可能造成毕业生就业难。受这两个因素的制约,通常就会出现70%的招生名额是上海的。 姜处长还介绍,这中间有个矛盾,教委想把学校办好,学校当然也有这个愿望,但光靠师资、硬件等提升是不够的,校方希望生源质量也提高,可是上海很多优秀的学生已经被复旦、交大这些名校分流掉一批了,还给上海学生留这么多招生名额,对生源质量是有影响的;但同时,市教委拨了钱支持这些市属院校,如果不给上海学生留下足够的名额,市里就无法完成80%的毛入学率。 姜处长介绍,学校其实是很愿意招收外省市学生的,尤其愿意招收来自浙江和江苏的学生。近年来,上海的高校也在不断努力,外地招生数从2002年开始逐年增加。他向笔者透露了一个具体数字:2000年,二医大总的计划招生数是630个,外省市的招生数只有30个,到2002年,这一数字达到了80个,2003年有114个,今年已经争取到了170个。当然,扩招外地生的工作只能循序渐进,如果操之过急,招生计划恐怕难被有关部门批准。 无奈之二: 医院招聘是个槛 资格认证也受限 南汇中心医院的王医生向笔者透露,苏浙沪毕业生要自由流动谈何容易,他们的招聘受市人事局的限制,到哪些医学高校招,有几个招聘名额,都有严格的规定。今年,他们在南京医科大学招了15个硕士研究生,其实,院方看了扬州医学院的几位也不错,但医院没有到扬州医学院招人的许可。 对于这个槛,曾经做过新华医院院长的沈晓明称,可能区级医院受的限制比较多,新华医院没这个规定。但各个大的医院除了上海市卫生局所属的,基本都是各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医院就会优先考虑总校的推荐生。当然,对于总校学生不是一味的照顾,对于学生,被推荐入学校的附属医院工作,就是留校的,在学校一定要各方面表现都很突出,而且经推荐后,医院还会再看,再删掉一点。 其次,医生有执业资格认证的问题。资格认证,不是说上海的医生到了苏浙就不是医生了,也不是说苏浙的医生到上海就不算医生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是全国统考的,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同时,它有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才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其中,执业地点不是以上海、江苏或是浙江等行政区域划分的,而是精确到某个具体医院。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还明确指出: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如果要换一家单位行医,就需要变更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执业地点,变更完成,到新单位行医,原来单位的行医资格就没了,不可以随意流动。 无奈之三: 异地专家门诊不合法 执业医生资格证的执业地点细致到具体医院,不要说苏浙沪医生在三省市之间实现自由流动,即使在上海市内流动也大不易。沈晓明透露,事实上,限于各家医院的优势不同,合作是大趋势,小范围的异地、异院会诊,在上海每天起码发生500起,这是按上海大大小小有500家医疗机构、每个医院每天发生1起的保守估计得出的统计结果,当然,这还仅是技术交流;而有的小医院开的专家门诊,常年请大医院的名医或专家驻院,这种司空见惯的做法其实是不合法的。尽管这些情况上海市卫生局都知道,但他们似乎并不持反对态度。笔者在南汇区的光明中医医院看到,门诊大厅挂出了20多位专家的名字,比如来自上海市六院的郭秀清教授、来自上海市一院的高会真教授、来自上海市肿瘤医院的陈耀坤教授,在这块专家门诊一览表上,清楚地标明了专家的名字、看病的科别、隶属的单位以及过来看诊的时间和地点。据大厅里的导医讲,专家门诊很受当地居民的欢迎,被当作一项便民措施。但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呢?沈晓明说,行业内有不成文的规定,由邀请方负责,但具体都没有制度上的保障,这对长三角实现医疗合作始终是个障碍。 关于极其普遍的专家门诊是否合法问题,专打医疗官司的上海康昕律师事务所的朱秀琴律师认为,首先要将异地会诊和异地门诊作区分:异地异院会诊主要还是在技术交流层面,行业内一向有,也没什么大问题,主要是碰到疑难杂症,小医院向大医院寻求技术支持;但异地异院专家门诊,医生是换个医院在看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条文,确实不合法,并且一旦出事,患者总是弱势群体。 朱律师对没有法制保障的医师流动觉得不乐观,患者可能得不到保障,并讲了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自江苏盐城的一个眼疾患者,信任上海的技术,到五官科医院看病,专家说了,他周三和周五到大华医院做专家门诊,那边的门诊收费便宜,也是他本人看的,开刀的话,也是他本人经手,建议他们去大华医院看,病人接受了专家的建议。结果出了医疗事故,导致小姑娘手术后伤口不愈合,甚至腐烂。这个官司拖了半年,小姑娘的眼病一直没好,视力下降到0.4,不停流泪,还流脓,因为不愈合,反复缝针,眼部留下了非常明显的疤痕。虽然案子还没判下来,但从案情的情况看,朱律师预计,尽管病人对专家的建议意见很大,但他个人作为大华医院邀请的专家,是没有责任的;而五官科医院也是不承担责任的;大华医院承担的只会是轻微责任。如果当时小姑娘直接在五官科医院看病,可能就不会产生这样的结果了;或者对于异地专家门诊用法律条文规范起来,小姑娘的利益比较能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