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587万河北一老总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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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 18:2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邱伟) 用被法院冻结的资金作抵押骗取投资,再用空头支票给被害人“分红”,实际上把骗来的587万元用于自己公司的经营,可最终还是落得个人财两空。今天上午,41岁的原河北省食品工业总公司、北京市华鸿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谷雅林,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谷雅林于1997年7月至2002年5月间,谎称自己能够为吴某及其公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谷雅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