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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立自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 16:46 《中信出版社》

  那是一个糟糕的赛季的最后一场冰球比赛。当时我在塞勒姆高中读最后一年。我们分别击败丹佛人队、里维尔队和硬头队,赢了头三场比赛,但在随后的比赛中,我们输掉了所有的六场比赛,其中五场都是一球之差。所以在最后一场比赛,即在林恩(Lynn)体育馆同主要对手贝弗利高中的对垒中,我们都极度地渴求胜利。作为塞勒姆女巫队的副队长,我独进两球,我们顿时觉得运气相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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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确实是场十分精彩的比赛,双方打成2比2后进入了加时赛。

  但是很快,对方进了一球,这一次我们又输了。这已是连续第7场失利。我沮丧之极,愤怒地将球棍摔向场地对面,随后自己滑过去,头也不回地冲进了休息室。整个球队已经在那儿了,大家正在换冰鞋和球衣。就在这时候,门突然开了,我那爱尔兰裔的母亲大步走进来。

  整个休息室顿时安静下来。每一双眼睛都注视着这位身着花色连衣裙的中年妇女,看着她穿过屋子,屋子里正好有几个队员正在换衣服。母亲径直向我走过来,一把揪住我的衣领。

  “你这个窝囊废!”她冲着我大声吼道。“如果你不知道失败是什么,你就永远都不会知道怎样才能获得成功。如果你真的不知道,你就最好不要来参加比赛!”

  我遭到了羞辱—在我的朋友们面前—但上面的这番话我从此就再也无法忘记,因为我知道,是母亲的热情、活力、失望和她的爱使得她闯进休息室。她,格蕾丝·韦尔奇(Grace Welch),是我一生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人。她不但教会了我竞争的价值,还教会了我胜利的喜悦和在前进中接受失败的必要。

  如果我拥有任何领导者的风范,可以让大家发挥长处,我觉得这都应该归功于母亲。忍耐而又有进取心、热情而又慷慨是母亲的特点。她非常擅长分析人的性格特征。对于遇到的每一个人,她总是有所评论。她说她可以“在一英里外嗅出骗子的气味”。

  她对朋友非常热情慷慨。如果一个亲戚或者邻居来家里玩,称赞橱柜里的玻璃水杯款式不错,那么母亲会毫不犹豫地将玻璃杯拿出来送给他。

  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你得罪了她,那你就得多加小心了。她会怨恨任何一个辜负了她的信任的人。我继承了母亲的性格特点。

  除此之外,我的很多管理理念都可以从我母亲身上看到原型,譬如下面这些原则:通过竞争去获得成功;面对现实;利用欲擒故纵的方式来激励别人;确定苛刻的目标;严格地跟踪工作进展以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她在我身上培养出的洞察力从未消失过。母亲总是坚持要面对现实。她的一句名言是:“不要欺骗你自己。事实上它就是这样。”

  她总是警告我说:“如果你不学习,你将什么都不是。绝对什么都不是。学习没有任何捷径可言。不要欺骗你自己!”

  这些就是每天萦绕在我脑海里的生硬而又坚定的忠告。每当我欺骗自己一笔交易或一项业务上将要出现的严重问题会奇迹般出现转机时,母亲的话总能纠正我。

  从我入学开始,母亲就告诉我优秀的必要性。她知道怎样对我严厉,同时也知道如何拥抱我,亲吻我。她让我确信自己是被需要和被爱的。如果我带回家的成绩单上有四个A和一个B,我的母亲就会问我为什么得了个B。不过她最后总是会以祝贺我得了A来结束话题,然后给我一个热情的拥抱。

  母亲总是不厌其烦地检查我是否在做家庭作业,就好像我现在总是要检查每天的工作一样。我还记得小时候在楼上卧室写作业的时候,老是听到母亲的声音从客厅里传来:“作业做完了没有?如果没做完,最好就别下来!”

  但只有在厨房的桌子上和母亲一起玩金拉米牌(gin rummy games,一种双人牌戏)时,我才认识到竞争的乐趣。小时候,我还在读一年级时,中午一放学,我就像赛跑一样从学校飞奔回家,希望能有机会和母亲玩金拉米。每当她赢了我—当然通常都是这样—她会将她的牌一下子扣在桌子上,喊道:“金!”这会使我一下子疯狂起来。所以每次我都迫不及待地想回家,期盼能够有机会赢她。

  我想这就是我在棒球场、冰球场、高尔夫球场和商场上颇有竞争心理的肇端吧。

  也许母亲给我的最伟大的一件礼物就是自信心。这也是我试图在和我共事过的每一位执行官身上寻找并建立的东西。自信心给了你勇气,并能充分释放你的能量。它可以让你承受更大的风险并获得比你想像的更为辉煌的成功。帮助别人建立自信心是领导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来自于为这样的人提供机会和挑战,让他们做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做的事情—在他们每获得一次成功之后,尽可能通过一切方式奖励他们。

  我的母亲从来没有管理过任何人,但是她知道如何去建立一个人的自尊心。我从小就得了口吃症,而且似乎根除不掉。有时候我的口吃会引来不少笑话,如果不是让我难堪的话。在大学里的星期五,天主教徒是不准吃肉的,所以我经常点一份烤面包夹金枪鱼。不可避免地,女服务员准会给我端来双份而不是一份三明治,因为她听我说的是“两份金枪鱼三明治(tu-tuna sandwiches)”。

  我的母亲呢,总是为我的口吃找一些完美的理由。她会对我说:“这是因为你太聪明了。没有任何一个人的舌头可以跟得上你这样聪明的脑袋瓜。”事实上,这么多年来,我从未对自己的口吃有过丝毫的忧虑。我充分相信母亲对我说的话:我的大脑比我的嘴转得快。

  多年来我一直不知道,母亲在我身上倾注了多少关爱和信心。几十年后,当我翻看以前我在运动队照的照片时,我惊奇地发现,我几乎总是整个球队中最为弱小的一个。读小学的时候,我曾当过篮球队的后卫,那时我的个头几乎只有其他几位队员的四分之三。

  然而,我居然对此从来没有一丝察觉。现在,每当我看着这些照片时,我总禁不住嘲笑自己就像一只小虾米。可笑的是,我竟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个子小。这一点充分说明了一个母亲可以为你带来多大的影响。她给了我那么多的信心。她对我说,我想做什么都会成功。这句话总是萦绕在我的耳边:“你尽管去做好了!”

  母亲和我之间的关系亲密而且独一无二,温暖而又牢固。她是我的知己,我最好的朋友。我想这可能要部分地归因于我是她惟一的孩子,而且是在她年纪比较大(对于那个年代来说)的时候生下来的,当时母亲36岁,父亲41岁。在此之前,我的父母尝试过多次,都未能拥有一个小孩。所以当我终于在1935年11月19日降生到马萨诸塞州的皮勃第(Peabody),母亲便将她所有的爱都倾注到我身上,就仿佛我是那被发现的瑰宝一样。

  我并非出身豪门望族,但却拥有更好的东西—无尽的爱。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爱尔兰移民,他们和我的父母都没有高中毕业。在我9岁的时候,我的父母才买下了我们的第一座房子。那是拉维特街(Lovett Street)15号一座很便宜的两层砖石房,那个地方是爱尔兰工人阶级在马萨诸塞州塞勒姆的聚居地。

  我家房子的对面是一座小型工厂。我的父亲总是提醒我说,这可真是一个优点。“人们总是希望自己的邻居是一间工厂。在周末的时候邻居总是不在,他们不会影响你。他们会很安静。”我相信了他,从来没有意识到他是在为自己增加信心。

  作为波士顿-缅因通勤线上波士顿至纽伯里波特(Newburyport)段的一名检票员,父亲工作非常努力。每当“大杰克”早上5点钟穿着他那身熨得平整的蓝黑色制服和我母亲浆得硬挺的白色衬衣离开的时候,他的神情就好像是站在上帝面前一样。几乎每天都是如此,父亲周而复始地在10个固定的车站进行检票工作:从纽伯里波特、伊普斯维奇(Ipswich)、哈密尔顿/温汉姆(Hamilton/Wenham)、北贝弗利(North Beverly)、贝弗利(Beverly)、塞勒姆、斯万普斯科特(Swampscott)、林恩、通用电气公司(the General Electric Works)到波士顿,然后再原路返回,总共加起来有40多英里。后来,我听说他在波士顿郊外林恩的GE飞机引擎综合建筑群那里还有固定的一站,不禁心下大乐。

  每一个工作日,父亲都盼着回到波士顿-缅因线的列车上,就好像那列列车就是他的一样。父亲喜欢和人们打招呼,邂逅有趣的人。每当他走过列车客座车厢的中间过道,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名大使,一边心情愉快地检票,一边欢迎着椅子上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当他们是非常亲密的朋友一般。

  在每一个运营高峰,他都以微笑和热情面对乘客,高声地向大家说着爱尔兰人特有的恭维话。而在家里的时候,父亲总是表现得非常安静、内向,这正好和他在火车上快乐的性格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一点总是激怒母亲,她会抱怨说:“你为什么不带一点在列车上瞎扯的废话到家里来呢?”事实上父亲很少这样做。

  父亲是一个辛勤的工人,他工作的时间很长,而且从未耽误过一天的工作。如果听到了坏天气的预告,他总是让母亲在前一天晚上开车把他送到车站。他就睡在列车的一节车厢里,这样明天就可以随时准备上班了。

  父亲很少在7点以前回家,通常是母亲开家里的车到车站接他回来。父亲回来的时候,腋下总是夹着一捆火车上乘客们丢下的报纸。所以从6岁开始,我每天就可以了解到时事和体育新闻了,多亏了这些被遗弃的《波士顿环球报》(Boston Globe),《先驱报》(Herald),《记录报》(Record)。每天晚上读这些报纸成为了我毕生的一种嗜好。直至今日我仍然读新闻成瘾。

  父亲不仅让我开始知道了在塞勒姆外发生的事,还以切身经历教会了我艰苦工作的价值。此外,他还做了另一件影响我一辈子的事情—他将高尔夫球介绍给了我。父亲告诉我说,他列车上的那些大人物谈论的话题总离不开他们的高尔夫球赛。他觉得我有必要学学高尔夫,而不是现在我总在打的棒球、橄榄球和冰球。当球童是邻居中大一些的孩子做的事情。于是在父亲的怂恿下,我很早就开始了,9岁时,我在附近的肯伍德(Kernwood)乡村俱乐部当了一名球童。

  我对父母的依赖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很多次母亲出去接父亲的时候,列车老是晚点。那时我有十二三岁,而列车晚点会使我疯狂。我会跑出屋子,到拉维特街上看他们是否已经出现在回家必经的拐角处。我的心怦怦乱跳,担心他们会发生什么不测。我不能失去他们。他们是我的一切。

  然而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母亲将我培养得健壮、坚强和独立。她总是担心她会死得很早,成为夺去她家里所有人生命的那种心脏病的受害者。在我15岁以前,母亲总是鼓励我要学会独立。母亲曾经让我一个人独自去波士顿去看球赛,或者去看一场电影。我当年觉得自己这样真是很酷,但每次母亲出去接父亲回来特别晚的时候就又不是了。

  塞勒姆是一个让男孩子们茁壮成长的好地方。这是一个有着强烈的工作道德和崇高价值观的城市。在那个年代,没有人给自己家门上锁。星期六的时候,父母们甚至都不担心他们的孩子什么时候会去城里的派拉蒙,在那里,25美分可以让你看上两场电影,吃一盒爆米花,而剩下的钱还足够你在回家的路上再去买一个冰淇淋。星期日,教堂总是爆满。

  塞勒姆是一个斗志旺盛、竞争激烈的地方。我喜欢竞争,我的朋友们也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运动员,在一起玩这个或者那个体育项目。我们组织自己的棒球、篮球、橄榄球和冰球比赛,比赛的场地是“大坑”,这是北街一块被树和后院包围的尘土飞扬的平地。每到春天和夏天,我们就将地面上的碎石扫走,然后分组分队,有时甚至排出自己的联赛赛程表。每天我们都会从大清早一直玩到晚上9点差一刻钟的时候,这时候城中心的汽笛声会响起,意味着我们该回家了。

  那个年代,一个城市里有好几所社区学校,这使得每一种运动都有着激烈的竞争—即使在小学的校园里。我在由6人组成的皮克林语法学校橄榄球队中做四分卫。我动作慢得可怜,不过我的胳膊非常强壮,还有两个队友相当能跑。我们在皮克林获得了冠军。我还是我们棒球队的投手,学会了如何扔出曲线球和下坠球。

  然而,上了塞勒姆高中以后,我发现自己在橄榄球和棒球项目中早过了巅峰期。我的速度太慢了,没法玩橄榄球。而我在12岁时投出的具有杀伤力的曲线球和下坠球,到了16岁的时候也没有任何突破。我投出的快球甚至击不碎一片玻璃,击球者只需坐在原地等着球来就行了。我在高一时担任首发投球手,到了毕业班的时候,变成了坐冷板凳的替补队员。非常幸运,我还可以成长为一名还算不错的冰球手,担当了高中校队的队长和主要得分手,不过到了大学我的速度仍旧是我继续提高的主要障碍。我不得不放弃。

  真要感谢高尔夫球,一项不需要速度的运动。是父亲早年的鼓励使我到肯伍德乡村俱乐部当了一名球童。每到星期六的上午,我的朋友们和我就会在绿草坪公墓大门外的马路沿上坐着,等待某一个高尔夫球俱乐部的成员用车载上我们,带我们去几英里外的高尔夫球场。在最炎热的夏季,我们总会溜到一个我们称做“黑岩石”的僻静地方,脱光衣服在丹弗斯河游泳降温。

  不过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坐在绿草如茵的小山上,等着球童的主管—“雅士”思威尼(Sweeney)喊我们的名字。思威尼一头鬈发,带着一副眼镜,又高又瘦,每回他将球杆袋从球童小屋里取出来,摆在半扇门上,然后叫道:“韦尔奇!”这时我就会马上丢下手中的扑克或者是摔跤比赛,去看自己有什么任务。

  几乎所有人都想给雷·布莱迪(Ray Brady)背球杆,因为他是整个球场上给小费最慷慨的人,而当时小费一般都给得很少。否则的话,你能指望的就只有每18洞所得到的1.5美元了。我们实际上是为星期一上午工作的,那时工人们都在修缮场地。这是球童们的上午,因为这时我们可以用我们捡到的高尔夫球和粘上的坏球杆打上18洞。我们一般在拂晓的时候就会赶到那里,因为他们会在中午的时候准时把我们赶走。

  当球童给我带来了赚钱的机会,更为重要的是让我学会了这种运动。同时我还得以见到一些成功人士。通过观看人们在高尔夫运动中的一些动作,我还发现高尔夫既可以使一个人表现得优雅,又可以使他显得很愚蠢。

  除了当球童外,我还做过其他一些工作。有一段时间,我送过《塞勒姆晚间新闻》(Salem Evening News)。我曾在假期的时候到本地的邮局干活。有三年时间,我还在艾塞克斯街上的索姆·麦肯商店卖过鞋,报酬以抽取佣金的方式支付。每卖掉一双普通鞋,我们可以得到7美分。如果你卖掉的是11号的“怪模样”鞋—一种白边、紫色鞋尖的鞋,你就可以得到25或50美分。那个时候,为了得到这额外的25美分,我总要把鞋拿出来,把它们穿到一双臭脚上,并称赞说:“您穿这双鞋真好看!”

  曾有一份暑期工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教训,说服我去做那些我不想去做的事情。我在塞勒姆的帕克兄弟(Parker Brothers)玩具厂操作钻床。我的工作就是拿一小块软木塞,用脚踩踏板,在软木塞中间钻一个洞,然后再把软木塞扔进一个纸板做的大圆桶里。每天我都要做好几千个这种玩意。

  为了打发时间,我总是做一种游戏,就是在领班来将盛木塞的大桶倒空之前,尽量将桶底填满。但是我很少能成功。这非常令人沮丧。每次回家我都感到头疼。我很讨厌这样。这份工作我坚持了不到三个星期,但学到了很多东西。

  小时候我的鼻梁上就架上了眼镜。在我还没到可以工作的年龄以前的每年夏天,塞勒姆操场上的玩伴们会搭乘一列特别列车去缅因州一个叫老果园海滩的游乐园玩。这是我们整个夏天的一个亮点。我们一般早上6点半上车,两个小时以后到达目的地。我们在游乐园的两个小时里多次乘坐过山车,每个人身上带的5美元左右的钱就花得差不多了。

  我们还有一整天的时间,但是这个时候已经身无分文了。伙伴们和我于是在沙滩上搜寻可以回收的空瓶子。我们挨个儿询问在沙滩上洗日光浴的人是否有空瓶子。一个瓶子卖2美分,这样我们就有足够的钱去买热狗,并且在回家之前还能再多坐几回过山车。

  另一方面,我从来没有觉得穷困。我并不极力地奢求什么。我的父母为我作出了许多牺牲,为我买最好的棒球手套,买最好的自行车。我的父亲还允许母亲对我溺爱,而且丝毫也不居功自傲。母亲的确溺爱我。

  母亲带我到芬威公园的露天看台去看特德·威廉姆斯为波士顿红袜队镇守左外野。她会下午早早地开车到学校来接我,带我到乡村俱乐部,这样我就可以比别的球童来得早些。作为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她总是带我到圣·托马斯使徒教堂,这样我就可以在6点的弥撒中做一名圣坛男童,而她坐在教堂左边的第一排长椅上祈祷。

  母亲是我最热情的啦啦队长,她曾给当地报纸打电话,要求他们为我的一点点成功—无论是从马萨诸塞大学毕业还是获得博士学位—发消息。然后她将这些剪报贴在一个剪贴簿上。在这方面母亲一点都不感到难为情。

  显然,母亲是我们家维持纪律的人。一次,我的父亲看见我在他的列车上,那次是我和几位同学逃学到南波士顿去庆祝圣派特里克节(St. Patrick誷Day)。父亲当着我的朋友的面什么话都没有说—尽管我们当时都在喝着50美分一瓶的廉价麝香葡萄酒。

  不过父亲简单地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我的母亲,母亲把我叫来,狠狠地惩罚了我。还有一次,我没有去参加圣坛的男童排练,而是去我家附近的梅克公园结冰的湖面上玩冰球。玩的过程中,我一个不小心掉到了湖里,搞得全身湿透。为了掩饰所发生的一切,我脱下我的湿衣服,将它们挂到树上,然后在下面生起一堆火烤衣服。在1月的严寒中,我一边打着哆嗦,一边等着衣服干透。

  起初,我认为这是一个相当聪明的掩饰办法。不过这种想法在我一跨进家门口便荡然无存。

  我母亲只用了一秒钟就闻到我衣服上的烟味。逃避圣坛男童的活动对于母亲这样一个人来说真是一件大事,她平时要将耶稣受难像挂在墙上,手持念珠祈祷,还把我们教堂的老牧师詹姆斯·克罗宁神父尊为圣徒。于是她让我坐下,逼我做忏悔,然后自行实施惩罚:把我脚上的湿鞋脱下来,用力地打我。

  虽然母亲很严厉,但她同时也是一个“温和的人”。有一次,那时我还不到11岁,我在经过本城的狂欢节队伍中偷了一个球。你知道,就是那种你可以扔出去,将金属的牛奶瓶从底座上打下来赢得一个“丘比特仙童(Kewpie)”玩具娃娃的球。

  没过多久,母亲就发现了这个球,并问我球是从哪儿来的。当我承认这是偷来的时候,她便坚持让我到克罗宁神父那里去,把球还给他,并忏悔我所做的一切。因为所有的牧师都认识我这个圣坛男童,所以我相信,我在忏悔室里一张嘴,他们就会认出我来。我很害怕他们。

  我问母亲能否将球扔到北河(North Canal)里去,那是一条穿过城镇的混浊的小河。和她谈判了一番之后,她同意我这样做。于是母亲亲自驾车带我来到北街的桥上,看着我将球扔到了河里。

  还有一次,当时我在读高中毕业班,我给肯伍德乡村俱乐部最吝啬的一个会员当球童。那时候,我在那儿已经当了差不多8年的球童—就我的个人利益来说,时间也许太长了一点。我们打到了第6洞,从球座打出的球只须飞出100码,就可以越过池塘。而今天,这家伙居然径直将他的球打到了池塘里,离岸边至少有10英尺。这时他要我脱掉鞋和袜子,跳到泥塘中去找他的球。

  我拒绝了。而当他坚持的时候,我说了句见你的鬼去吧。同时我还把他的球杆也扔到了池塘里,告诉他你自己去找球和球杆吧,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是我所做过的一件蠢事,甚至比我将冰球球杆摔到场地上还要糟糕。尽管母亲非常失望,因为这件事情是以我的俱乐部球童奖金为代价的,但是她看上去好像很理解我的感受,她可以就这件事好好教训或惩罚我,可她并没有这么做。

  另外一个更令人失望的事情是:我丧失了一个获取可免除四年大学学费的海军ROTC(后备军官训练队)奖学金的机会。在塞勒姆高中,我们一共有三个人通过了海军的考试:我和两位最好的朋友—乔治·赖安(George Ryan)和迈克·蒂夫南(Mike Tivnan)。我父亲为我搞到了州议员的推荐信,同时我也通过了一连串的面试。我的朋友也都通过了考试。乔治免费去了塔夫茨大学,迈克去了哥伦比亚大学。我希望能够去达特茅斯学院或者哥伦比亚大学,但是海军却拒绝了我。

  我始终都不知道个中的原由。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次拒绝最终成为了一次巨大的机会。在塞勒姆高中,我是一个为了学业而勤奋学习的好学生,不过并没有人说我是出类拔萃的。所以我申请了马萨诸塞大学的阿默斯特分校。这是一所州立大学,学费每学期50美元。加上食宿费用,总共不超过1,000美元,我就可以得到学位。

  除了我的一个表兄以外,我是我们家族中第一个上大学的人。我没有家庭的楷模或者榜样去仿效,只有叔叔比尔·安德鲁在塞勒姆的发电站当“工程师”。我非常喜欢“工程师”的头衔,而且发现自己对化学情有独钟,于是申请了化学工程专业。

  我对大学的一些程序和要求知之甚少,我几乎都没有去过那些地方。我没有考SAT(美国大学入学考试),以为在ROTC海军考试中的成绩已经足够了。我一直到6月,也就是我高中毕业的前几天,才得到我的录取通知书。我肯定是被排在了尚待考虑的名单中—这一点不得而知。事实证明,到一个竞争不那么激烈的大学,而不是我心目中想去的达特茅斯或者哥伦比亚,到头来对我的好处可能更多。在当时的马萨诸塞大学,我所面对的竞争使我更容易脱颖而出。

  虽然我从来没有缺乏过自信心,但是1953年秋天我在学校的第一个星期却并不是很好。我非常想家,以至于母亲驾车三个小时从家里到阿默斯特的校园来看我。她想给我打打气。

  “看看周围的这些孩子。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回家。你和他们一样优秀,而且还要出色。”

  她说得对。回想在塞勒姆的时候,我打球,什么活动都参加一点,从当我们高年级学生班的司库,到当冰球队和高尔夫球队的队长,不过我从来没有真正离开过家,甚至都没有参加过一次过夜的野营活动。我本来以为自己是一条硬汉子,老于世故而且独立性强,可我完全被离家上学的感受击垮了。和其他一些同学比起来,我似乎还远没有准备好上大学。我们这里有从新英格兰大学预科班来的学生,有从久负盛名的波士顿拉丁学校来的学生,他们在数学方面都比我强。我还觉得物理非常复杂。

  我的母亲却对这一切只字不提。她那些激励的话确实奏效了,不到一个星期,我便不再忧虑了。

  我挣扎着度过了大学的第一年,不过在考试中我的成绩还不错,可以得到3.7的平均分(4分相当于优),在以后的四年里,我年年都出现在系主任的名单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申请加入了美国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并搬到了他们在校园池塘旁的集体宿舍。我们这个集体的啤酒消耗量总是名列前茅,而且深夜纸牌游戏和派对玩得比谁都凶。

  这是一群非常不错的年轻人,尽管我们遭到过一两次留校察看,但我还是能够一边玩得非常疯狂一边仍然做完作业。我喜欢这儿的氛围。

  我在马萨诸塞大学的教授们,特别是化学工程系的主任厄尼·林德塞(Ernie Lindsey),一直将我作为宠儿来培养。厄尼比较喜欢我并在整个学业中指导我,就好像我是他的儿子一样。和我的母亲一样,他的支持给了我很多的信心。我曾经获得几份化学工程的暑期工作,一个是在宾夕法尼亚州斯沃斯莫尔(Swarthmore)附近的太阳石油公司(Sun Oil),一个是在俄亥俄的哥伦比亚南方公司(Columbia Southern),现在的PPG工业公司。1957年,我是大学里两名获得化学工程学位的最优秀学生之一。如果我选择去麻省理工学院,我可能只会成为一名中等生。我自豪的父母给我买了一辆崭新的大众甲壳虫汽车作为毕业礼物。

  在我读大学四年级的时候,很多公司都对我表示了接收的意愿。我有很多很好的可以选择的工作。但是我的教授们都告诫我应该去研究院继续深造。我拒绝了公司的邀请,并决定到尚佩恩(Champaign)的伊利诺伊大学继续学习,因为我获得了那儿的奖学金,而且这所学校一直都稳居化学工程研究能力排名的前五位。我想对我的专业来说,这是一所很好的学校。

  我来到新学校还不到两个星期,就结识了一位漂亮的女生,并约她出去玩。我们这次星期六晚上的约会太尽兴了,最后来到树林中的校园停车场旁边。我那辆大众车的车窗上蒙上了一层水雾,这时一道强光突然射了进来。那是学校的保安警察。接着,尴尬的我们就被抓了起来。我吓呆了,担心随后可能发生的一些后果。

  1950年代是一个保守的年代,社会风气跟现在有很大的差别。而我正好又在更保守的中西部。警察把我们带到了校园派出所,并把我们关在那里,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四五点钟的时候才让我们回家。

  我的生活出现了危机。我想我可能会失去一切:我的奖学金、获得硕士学位的机会、我的事业。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我想到了母亲,如果她知道了我所做的一切,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我的命运将在星期一见过教务长后见分晓,他将最后决定如何执行纪律。

  星期日的上午,我积聚了全部的勇气给哈里·德雷克莫(Harry Drickamer)博士打电话,他是化学工程系主任。而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那粗暴的名声。虽然我很害怕,但我知道他是我惟一的希望。

  “德雷克莫博士,”我说道,“我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问题。校园警察因为我瞎胡闹抓住了我。我现在有点不知所措,我需要帮助。”

  我将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他,当时我的裤子差不多都快湿了。

  “该死的,”他回答道,“在我所有的研究生里,你是第一个做出这种事情来的。这件事交给我处理好了,不过你从现在开始最好系好自己的裤子!”

  德雷克莫所做的一切将我从尴尬处境中解救出来。我仍旧需要面对与教务长的艰难交涉,但是我没有被驱逐出校。然而,这次恐怖事件之后,我和哈里走得更近了。我们之间建立了很好的关系。他同样把我当做儿子一样看待。我们为橄榄球比赛打赌。我们在新闻上发生争议。在楼道里,哈里总会无情地嘲笑我,不是因为红袜队的事揶揄我,就拿我日渐稀少的头发开玩笑。

  哈里在我的生活中起到了很重要的影响作用,他在我整个研究生学习中指导了我。我需要这种帮助。在伊利诺伊,我不如布鲁克林理工、哥伦比亚或明尼苏达的同学准备充分。所以在我的第一学年里,我同样也是挣扎着通过的。我必须为我的成绩而奋斗。我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明星。

  1958年,我完成了在伊利诺伊的第一学年,本来可以硕士毕业了,但当时整个国家经济不景气。我没有20份工作等着我,只得到两个工作机会:一个是在塔尔萨(Tulsa)附近的俄克拉荷马石油精炼厂,一个是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鲁日(Baton Rouge)的乙基(Ethyl)公司。在去乙基公司面试的飞机上,我和我伊利诺伊大学的伙伴在一起,这时发生了一件事情。一位空中小姐过来对我说:“韦尔奇先生,想喝点什么吗?”然后她转过去对我的同事说:“加尔特纳(Gaertner)博士,想喝点什么吗?”

  我觉得加尔特纳“博士”比韦尔奇“先生”听起来悦耳多了。我需要做的只是再呆上几年罢了。所以我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决定留在校园里继续攻读我的博士学位。这样做有好处,因为市场不景气,而且我非常喜欢我在伊利诺伊的教授们,特别是德雷克莫和我的论文指导老师吉姆·威斯特沃特(Jim Westwater)博士。

  在研究院,特别是攻读博士学位的时候,生活几乎都是在实验室里度过的。早上8点来,晚上11点回家。有时候我仿佛觉得人们是以你灯亮的时间来判断你的。我的论文主要是写蒸气供应系统中的凝结问题。所以我会花数小时气化水并观察气化水在一个铜盘上凝结。

  日复一日,我用高速照相机拍摄表面上凝结的水滴的几何图案。我从这些实验中推导出了热传导方程。可笑的是,写一篇毕业论文让一个人完全沉迷于其中,还以为自己是在做诺贝尔奖工作哩。

  在吉姆·威斯特沃特的强有力支持下,我只用了三年时间就获得了博士学位,几乎比所有人都要快,因为一般说来,一个典型的研究生需要四到五年才能获得博士学位。我根本不是攻读学位的天才人物。为了学位所要求的两门外语的达标,有一年暑假我连续三个月都在学习法语和德语。我走进考试的教室,把脑袋里的东西往外倒。我往脑子里灌输的所有东西都从脑袋的另一边倒了出来。我倒是通过了考试,但是如果一周后你再问我一个法语或德语单词,我肯定答不出来。我的“知识”在我交上考卷后,立即就被清空了。

  尽管我不是最聪明的学生,但是我可以集中精力去完成工作。有很多更聪明的学生完成他们的论文有困难,他们得不出一个结论,而我,则完全是因为急躁的性格帮了我。

  我一直觉得化学工程是商业职业所需要的最好的背景之一,因为课堂作业和必需的论文都教给你一个很重要的道理:许多问题都是没有限定答案的。真正重要的是你的思维过程。一道典型的考试题可能会像这个样子:一个滑冰者重150磅,在冰面上溜8字花样,冰层厚一英寸。温度每10分钟升高一度,一直到40度,同时风速是每小时20英里。那么这个滑冰者什么时候会掉进冰里?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

  这对于大多数商业问题来说也是一样的。这个过程帮助你更为接近事物阴暗的一面。很少会有非白即黑的解答。而且在更多的情况下,商业中对嗅觉、感觉和触觉的要求和数字一样重要,有时甚至重于数字。如果我们一定要等待完美答案的话,则会错过整个的世界。

  等到1960年我离开伊利诺伊的时候,我已经可以肯定什么是自己喜欢的,什么是自己想要做的,还有同等重要的就是,什么东西是自己不擅长的。虽然我的专业技术还算可以,但无论如何我都不是最出色的科学家。和我的很多同学相比较,我的性格比较外向,我属于那种喜欢人胜过喜欢书、喜欢运动胜过喜欢科技发展的人。我认为对于一份既涉及技术、又涉及商业的工作,这些能力和兴趣将是非常适用的。

  我的这种体会有一点像昔日的一种感觉,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运动员—但远非是非常出色的。我想做的一些事情使得我和绝大多数博士有所不同。他们一般都会步入大学的课堂去授课,或者到实验室去做实验。我曾经不很认真地考虑过教书,甚至接受了锡拉丘兹大学和西弗吉尼亚大学的面试,不过最后我还是决定放弃这种选择。

  除了学位、长久的友谊以及思考问题的方式,伊利诺伊还给了我另外一样东西:一个了不起的妻子。我第一次看见卡罗琳·奥斯本(Carolyn Osburn)是在学校的天主教堂里,那时是四旬斋(复活节前40日),她和我都在那里做弥撒。不过直到一个共同的朋友在市中心的酒吧里介绍了以后,我们才算真正认识。

  卡罗琳身材修长,漂亮,练达,聪慧。她以优异的成绩从玛丽埃塔学院毕业,并且获得伊利诺伊大学每年1,500美元的奖学金,攻读英国文学硕士学位。1959年1月在篮球赛上第一次约会以后,我们就形影不离了。

  5个月后,我们订了婚,并于11月21日,也就是在我24岁生日后的两天,在她的故乡伊利诺伊的阿灵顿结了婚。

  我们蜜月的大部分时间都是驾着我的大众车穿越乡村、进入加拿大,去接受几份工作的面试。非常幸运,我得到了好几个工作机会,但其中只有两个比较合适:一个是在得克萨斯州贝汤(Baytown)的埃克森(Exxon)公司研发实验室工作,一个是在马萨诸塞州匹兹菲尔德(Pittsfield)的GE新化学开发部门工作。

  GE邀请我去匹兹菲尔德,在那里我遇到了丹·福克斯博士(Dan Fox),他是负责公司新化学构想的科学家。这份工作非常吸引我。开发小组的规模比较小,主要是从事新塑料的研制工作。我觉得能够回到马萨诸塞很好。福克斯就像我以前的教授一样,给我的印象是睿智而且值得信赖。在福克斯身上,我看到了一名教练和楷模的风采,他能使每一个和他共事的人都发挥出自己的潜能。

  在GE公司内部,福克斯已经是一个英雄人物了,因为他为公司发明了历新(Lexan)塑料。GE在1957年就开始销售历新了。这种产品是玻璃和金属的替代品,应用范围非常广泛,从电热咖啡壶到超音速飞机机翼上的轻型涂料,几乎无所不包。

  和其他发明者一样,福克斯早已准备好着手下一个项目了,他希望能够率先研制出一种叫做PPO(Polyphenylene oxide,聚苯撑氧)的热塑产品。他告诉我PPO将会是下一代的伟大产品。他向我描述了这种产品无可匹敌的耐高温特性,还说这种产品甚至可以替代热水铜管和不锈钢医疗器械。他告诉我说,我将是第一个负责把塑料从实验室里拿出去投入生产的员工。于是在一周之后我接受了这份工作。

  然而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1960年10月17日上班的第一天,我马上就感到失望了。

  仅一年的时间,GE的官僚作风几乎迫使我离开这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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