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政府16日决定,开始在重点行业建立企业欠薪应急保障制度,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6日召开的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草案)》。其中提出,在北京市重点行业的企业中试行设立工资预留账户制度,企业预留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应急保障支付劳动者工资。
市政府法制办介绍,这一制度将在建筑施工企业中首先试行。
据介绍,近年来,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涉及人数多,欠薪数额大,解决起来比较复杂。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后,在解决拖欠问题的同时,可以先行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北京市关于工资支付问题的政府规章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如果违法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发生拖欠工资时,发包单位应当直接向劳动者支付拖欠的工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者分包价款,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在拖欠的工程款或者分包价款支付后,有关企业应当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即将以政府令形式公布的这个规章还规定,对于恶意拖欠工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数额与25%补偿金总和的二倍以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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