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王海”被判敲诈勒索 职业打假走入困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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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 12:43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李庆华北京报道 一度被媒体誉为“山东王海”、“打假英雄”、“假药克星”的青岛市民臧家平日前站在了北京市一中法院的被告席上,听候终审裁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臧家平有期徒刑三年。围绕臧家平购买“藏汴宝”索赔事件是依法维权还是敲诈勒索引发的激烈争论由此画上句号。 臧家平原为青岛市公安局治安队检测中心职工,病休在家,后专门进行买假索赔,一 臧家平虽然已得到巨额赔偿,但仍未善罢甘休,他又找到宁某,称他的康柏牌笔记本电脑中存有关于“藏汴宝”补肾丸是假药的调查文章,若购买该电脑,可以避免文章向媒体曝光。宁某同意以人民币3.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电脑(经鉴定,电脑实际价值人民币7500元。宁某不想吃这哑巴亏,于是报了警。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臧家平因购买使用行为,与药品的生产厂家之间存有民事法律关系,基于此关系,其要求索赔并无不当。但是,臧家平要求事主购买其存有调查文章的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则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的故意,并索要超出电脑实际价值数倍的价款,这一行为与其打假和主张双倍赔偿没有任何关系,因而明显具有要挟的性质。由此,臧家平的上述行为已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职业打假人被判敲诈勒索案,臧家平也由此成为因打假犯罪受审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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