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兑付民工工资 2004年1月15日是最后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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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 09:51 京华时报 | ||
兑付民工工资最后期限敲定,市建委要求明年1月15日前足额支付 本报讯 (记者 郭星)市建委近日已敲定兑付今年竣工工程和在施工程劳务费的最后期限,要求相关单位于2004年1月15日前100%足额兑付农民工的劳务费。 这一期限是在上周末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市建委主任刘永富在此次工作会 市建委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及建工、城建等八大集团总公司领导参加了此次工作会,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和若干督察组,将深入区县、企业和工地督促落实,并要求首都国有大中型企业带头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据悉,本周内,市建委将组织召开全市解决建筑民工工资工作大会,会上将组织各大施工企业和部分劳务企业现场兑付入冬以来数额最大的一笔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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