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11月27日电(记者黄勇《安徽日报》记者任诗芹)“农民看病也能报销医药费,这样的事真是太好了。”刚做完脑梗阻手术的安徽天长县农民刘善英,近日从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领到2240.60元医疗补助。据记者了解,随着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逐步开展,目前像刘善英这样生病住院能“报销”的农民,全省已达350万人。
长期以来,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收入低,看不起病。农民住一次院,差不多花去全
年甚至多年的收入。“小病养,大病扛”在农村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为了最终实现“让生病的农民都能看得起病”的远景目标,从今年6月份开始,安徽省首次在铜陵、歙县、岳西等10个县市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立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共济制度。该项制度采取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10元钱,同时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20元,并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筹集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基金主要用于补助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
目前安徽省已制定规划,到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争取覆盖50%的农村居民,到2010年基本覆盖全体农村居民。
目前该省10个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中,已有5个县完成基金筹集工作,宁国、天长、铜陵等地开始为农民报销医疗费。各县分别制定了具体的操作办法。如宁国市规定,农民一年中可报销最高达3.4万元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