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法保护民工权益 恶意欠薪将被赶出北京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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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 09:14 北京青年报 | ||
梁琦 今年力争清回工程拖欠款100亿元 本报讯今年力争清回工程拖欠款100亿元,从源头解决劳务费拖欠。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上获悉,市建委出台三项措施,出重拳严治拖欠工程款。 据悉,市建委提出如下措施:一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而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责令建设单位先行支付拖欠的工资;二是因施工承包企业拖欠劳务分包企业劳务费而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必须限期补发或签订还款协议,否则将对其进行曝光,降低资质或取消施工资格;三是对恶意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外地劳务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清出北京建筑市场,对于存在这类问题的本市劳务企业将予以曝光,降低资质或取消劳务分包资格。 在昨天的大会上,市建委提出了新目标:今年力争清回工程拖欠款100亿元,从源头解决劳务费拖欠;对于2003年当年竣工工程和在施工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要在2004年春节前按合同约定,100%地将劳务费支付给劳务分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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