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1月19日电(记者龚瑜)政府提供资金购买服务,由社区服务人员上门或社区日托机构照料居家老人的日常生活,将成为沪上养老新模式。
昨天,上海市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动员大会宣布,杨浦区和浦东新区所属的28个街道(镇)为居家养老的先行试点。3000名老人将首批享受到这种服务。明年,该服务将在全市各区县全面推开。上海市民政局局长徐麟认为,专业化队伍为老人服务的居家养老,将
成为上海今后5年力推的一种养老模式。
在市民政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对试点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作了明确规定———享受低保或经济较为困难的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250元;市级劳动模范(全国单项先进)、重点优抚对象和老年归侨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250元;百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以上三类对象之外的其他80岁以上老人,接受指定的居家养老服务的,按其服务费用总额的15%的费用优惠,每月优惠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50元。
市民政局还为此印制了统一的养老“服务券”。符合条件的老人就能得到一定数额的居家养老的服务券,其面值为50—250元不等。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补贴标准和服务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居家养老服务社选派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为老人提供服务。
上海目前有60岁以上老年人250万,其中80岁以上老人已经达到35万。“空巢家庭”的数量已占所有老年人家庭的1/3以上。如何让这么多的老人安享晚年成了一个重要社会问题。从2000年开始,上海市开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探索。至今,全市有70%的街道、镇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超过11万人次。
据悉,居家养老是发达国家发展老年福利过程中的重要模式。国外崇尚以社区为基础的照料理念,其养老方式也从机构养老向发挥家庭、社区功能方面回归,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居家老人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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